读后感让我们在书籍中找到自我反思的空间,促进个人成长,写读后感要控制好篇幅,既不能过于简短表达不清,也不能冗长拖沓让人生厌,九九范本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书的读后感1500字模板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书的读后感1500字篇1
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追风筝的人》,起初看书名就觉得无法理解这样一个标题究竟蕴藏了怎样的含义,直到通读完全书你才恍然大悟,原来这里的这个风筝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爱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己的鸿沟,但却因为自己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的人,那个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
“风筝比赛”是阿富汗的一项古老的传统,是流行于广大阿富汗儿童童年的一种游戏,谁的风筝飞得最高,坚持到最后,把其他所有的对手都打败便是胜者,这个风筝的主人也将在家族及其他所有人(不只是孩子,包括成年人)眼中获得至高的荣誉。而象征着尊严与成就的“风筝”更是放飞在每一个阿富汗少年的心中,伴随着他们成长。也恰恰是缘于一场风筝的比赛,阿米尔和哈桑这对貌似平常的伙伴之间有了他们一生难以弥补的伤痕。就在那条狭窄、阴暗的小巷中发生的一切,伤害的也远不是哈桑一个人,甚至可以说比哈桑更不幸的是阿米尔,因为他要为自己的懦弱,对友情的背叛付出沉重的代价,他要承受远远大于肉体痛苦的精神折磨,让他永远活在了自责和愧疚之中。
哈桑是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己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甚至有意疏远他,因为自己已经没有勇气面对他,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必须有一个要离开。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在阿米尔得知哈桑和自己是兄弟后,他带着自己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那里有了让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找寻回自己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事隔多年以后,当阿米尔已习惯在另一个发达的国家生活,当他自己以为已经把一切遗忘的时候,他又能找回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所以阿米尔是幸运的。当他看着仿佛自己儿时玩伴的那张脸,他无法再次选择逃避。为了解救哈桑的儿
子,他历尽千辛万苦,想尽各种办法,乃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以求得心灵的解放。对手同样是当年的阿塞夫,只不过这一次赢的是阿米尔,还有哈桑的儿子。其实当阿米尔勇敢地站在阿塞夫对面时他已经赢了,他战胜了自己,为了这一刻他等了十几年!
也许是作为对阿米尔的惩罚,作者并没有让救赎的过程变得简单,他让故事的结尾再起波澜,就这样,哈桑的儿子命悬一线,阿米尔在医院跪地祷告的情节也把整个小说推向了高潮,“只有那些失去真主的人才能找到真主,真主真的存在,他必须存在。”这一句写的很精彩,阿米尔的人格也从此得到了蜕变。 故事的结局归于平淡,因为生活本来就是平淡的。哈桑的儿子没有死,并且跟随阿米尔来到了美国,虽然他们之间的心结没有完全解开,但是阿米尔却已懂得如何面对接下来的生活。当阿米尔再次拿起风筝的长线,他终于找回了原来的自己。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应该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弃。对待自己爱的人要忠诚勇敢,有时候仅一念之间,你的懦弱可能让你自责悔恨一辈子。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己去争取,自己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己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么会知道呢。为了自己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书的读后感1500字篇2
“小时候,爸爸的房子有条车道,边上种着白杨树,哈桑和我经常爬上去,用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照进邻居家里,惹得他们很恼火。在那高高的枝丫上,我们相对而坐,没穿鞋子的脚丫晃来荡去,裤兜里满是桑葚干和胡桃。我们换着玩那破镜子,边吃桑葚干,边用它们扔对方,忽而吃吃逗乐,忽而开怀大笑。我依然能记得哈桑坐在树上的样子,阳光穿过叶子,照着他那浑圆的脸庞。”生活在阿富汗斯坦这一古老的城市,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伴随着追风筝的故事。而更多的,是哈桑的“为你,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是喀布尔的传统民俗。放飞的风筝在空中追逐,孩子们施展技艺,尽力用玻璃线将别人的风筝线割断,然后追赶飘落的风筝作为战利品。普什图族的少爷阿米尔和哈扎里族仆人阿里的孩子哈桑,自小便一起长大。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阿米尔也甚是欢喜。阿米尔理所应当地接受着哈桑无时不刻的守护和心甘情愿的奉献。
而现实总是喜欢在弱者身上多刻几刀……正是追风筝的时节,阿米尔的风筝完美的划断而哈桑也一如往常追逐着哈桑的蓝风筝。故事中三位骄纵的少爷也登场了。他们在风筝掉落的小巷中围堵哈桑,并威胁哈桑只要交出风筝变了放过他。但如同往日,哈桑对阿米尔的忠心未曾改变,即使,即使在一堵墙的后面阿米尔看着坏孩子对哈桑的所作所为而丝毫没有冲上去救赎哈桑的勇气。阿米尔害怕、担忧、恐惧,百味心情在心中反复,但事实亦然如此,他看着哈桑受到了无尽的耻辱。甚至在阿米尔离去之后,想着怎样远离哈桑,远离自己不堪的内心。便是妄图忘却自己的懦弱。阿米尔得到了风筝,却将自己的手表藏于哈桑的床上,欺骗父亲是哈桑偷了手表。哈桑知道,是阿米尔放的,但是,他仍旧忠诚,承认是他偷的,也在仆人阿里的带领下离开了阿米尔的家……
后来,炮火落在了阿米尔的家乡,阿米尔几经周折来到了美国生活,他忘不了童年的记忆,决心回到阿富汗。最终得知多年的秘密,知晓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百感交集。他寻找哈桑却得知哈桑与妻子已死在战乱之中,留下一位孩子——索拉。阿米尔将索拉带回美国同家人一起生活。为索拉追风筝,就如同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哈桑的呼喊,是阿米尔的救赎。阿米尔的后半生意识到了儿时的罪过,他所追逐的风筝是自己的过错,是真诚而善良的心灵。与哈桑的美好记忆只能停留在回忆里,哈桑鲜活的,干净的心为阿米尔跳动千千万万遍。你好比我的血液,即使灼伤我的心脏,仍旧在我的全身流淌,不惜放弃自我也愿你平安祥和。这大概便是哈桑的内心,诠释着“为你,千千万万遍”。而作为主人公的阿米尔内心的阴暗纵使自己的懦弱、背叛、谎言任性,而背负了羞耻、内疚、自责。“世界上的罪只有一种,那就是盗窃,当你说谎的时候,就剥夺了别人得知真相的权利”阿米尔深深的记得这句话,是谎言从他的口中脱出,是背叛使他的朋友离他而去,一切罪恶的根源在于自己。救赎是对自己的重生,他追逐着失去的,正视着黑暗的,唯有心中升起光亮,才能唤醒光明。
正如十周年纪念版的前言“故事中有两个男孩,其中一个内心挣扎,在情感和道德上不知何去何从,另一个纯洁忠诚,天生善良而正直。我知道这两个孩子的友谊注定不会长久,而他们的分道扬镳将会极大地影响各自的生活。两人因何如此,何以如此,是促使我写完这个故事的动力”看完此书的动力在于何去何从,同时是残酷的动荡的阿富汗生活环境使得作品得到渲染,更富有感染力。读者心灵撼动,感受到了真实的阿富汗和真实的内心。我们不免自省,何人不曾有罪过,而我们又是否正视自己的过错,勘察自己的内心,没有天生无瑕的美玉只有历经打磨的美玉。人又何尝不是如此?我们活在现实的生活,历经着人性的洗礼,终是变成一个圆润而不伸张的谦谦君子,只求内心净土一片。
书的读后感1500字篇3
“需要指出的是,财富和人的素养未必同时增加。如果一个文化粗浅而素养不够的人掌握了大量的钱,某种程度上可是一件令人担心的事。只是若干年后,我们许多人是否也将会面临一个如何支配自己财富的问题。”——摘《平凡的世界》
这段话我读了不下五遍,我在想这其中更为深刻的含义,我们这代人就是路遥先生笔下“只是若干年后”的那一批人。现在的很多人们是怎么了,是不是知道该怎样支配自己的“财富”问题了呢?熬夜,喝酒,无限地透支自己的健康。每个月发完工资就吆喝着“朋友”往餐馆走,ktv包场是很有面子的事。衣柜里塞不下去的各种服饰,有的甚至没有穿过一次,就是快递到来的时候,试过了一下。
每天刷着网上的一些“精神食粮”。“活着就要尽兴,乘年轻就要买买买,我的青春我做主。”花呗上已经有了上万的额度。怕什么?自己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工作上没有激情,生活里没有热情。全然一副“孙连成”模样。
我们都是一些平凡之人,正如这本书的书名一样《平凡的世界》。我不知道路遥先生为什么会用这个书名,但是除此之外我再也找不到任何一个来替代它了,诚如书中所说,都是一些平凡的人。都是一些实实在在的人物形象。
生活似乎是走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圆。但生活又不会以圆的形式结束。生活会一直走向前去!孙少平爱上的第一个女人赫红梅离他而去爱上顾养民。而顾养民深爱着的金秀却深深地爱着她的少平哥。当初青梅竹马的润田叶和孙少安,却不得不被现实给活活拆开,孙少安娶了不要彩礼的秀莲。田润叶嫁给了深爱着她的李向前,但是在李向前双腿残废之前,一直不愿意同居,也不爱李向前,但生活往往就是喜欢开这样的玩笑,李向前出事之后,身体残疾之后,田润叶不仅和他同居,还深深地爱上了他。并且在31岁时生下来他们的第一个小宝宝。再来看孙玉厚的大女儿孙兰花,嫁了一个喜欢游荡的不归人王满银,但是她却深深地爱着这个不顾家的男人,最后这个男人在上海的一个破烂的旅馆里悔悟,回来再也没有出去,还是觉得家里老婆的怀里才是最温暖的地方。
接着我们再来看孙少平,第一个女孩儿赫红梅离他而去爱上顾养民,第二个深爱的女孩儿田晓霞却在一场洪水中失去了生命,命运好吗?公平吗?我们不知道,我们也无从谈起,最后金波的妹妹金秀是最有希望和孙少平在一起的。可是,命运总是喜欢开一些人们不怎么喜欢的玩笑,大年初一下井挖煤,为了救一个协议工,孙少平差点被滚石炸死,从此失去了一个少年该有的俊俏的面庞。繁华的大城市对于他来说,或许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这副尊容,生活在这里,实在对不起这么漂亮的城市!漂亮的地方应该让漂亮的人们生活!”更为贴切。最后,孙少平回到了“属于”他的地方,那个在男人身上刻下烙印的地方————大亚湾。他上了二级平台,沿着铁路线急速地向东走去。他远远地看见,头上包着红纱巾的惠英,胸前飘着红领巾的明明,以及脖项里响着铜铃铛的小狗,正向他飞奔而来......
爱,就能使一个人到如此的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触,就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暴风闪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粘结。两个民族,语言不通天各一方,甚至相互连名字也不知道……真是不可思议。金波为了一个藏族姑娘苦苦守候八年,最后到原来相遇的地方青海去寻找,但终究是未果而返。
人那,活着是这么的苦!一旦你从幸福的彼岸被抛到苦难的此岸,你真是处处走投无路,而现在你才知道,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原本也只有一步之遥。仿佛所有的人都有了一个较为满意的安排,命运好像并未停止捉弄。在最后学校的落成典礼上,在他们最有名气,在他们家生活最幸福的时候,孙少安的老婆秀莲却吐血而倒——肺癌。
暖洋洋的太阳照耀着都市的大街。公园里和道路旁已经处处绿意朦胧。风中飘着一团团雪白的杨絮。街心花园的第一批鲜花,也在不知不觉中竞相开放了。古城的春天稍显即逝,人们立刻就有一种身临初夏的感觉。
如果说一定要读说一本曾读过的书,我会毫不犹豫说出《平凡的世界》。这里面包含了对于历史的回顾,对于生活的探索,对于爱的真实,对于人性的思考,更是有着对于灵魂的拷问。
书的读后感1500字篇4
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诉说着一个个中国古文化,中国文明的盛兴、衰落。读《文化苦旅》,是读行走的哲学,跟随余秋雨先生踏上游历中国文化古迹的旅途,感受历史名迹历经千年的风风雨雨所沉淀出的历史文化底蕴。
在游历山水之间,去感悟出一些人生的真谛。我们去到了某一个地方参观旅游,总是会不自觉地回想那里发生过的一切,曾经在我们所站的这个地方有谁走过,又发生过的什么样的历史事件呢,又是谁在这里修建的呢,修建的目的又是什么呢等等。就在这样的一瞬间里,那所有的一切都会很自然浑沌地交融在一起,历史的沧桑感与人生的沧桑感便会油然而生,历史古迹所蕴藏着的精神与文化重燃而生,使参观者都好像亲身经历过了一般。而我们人社工作者又何尝不是如此,在日常的下乡检查工作过程中,我们与山水、群众做着不同的互动,看着匆匆往来的群众,不知他们从何而来,又向和而去?我们的脚步只能紧跟着自身的职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时刻维系着人民群众的安危,此时作为一名人社工作者我感觉自己是无比的自豪。
读《文化苦旅》并不是在欣赏山水风景,而是在对历史的沧桑的一种回顾,叹息和哀伤,也是对人生的一种激励。一次次的漂泊旅程,都是在增长我们的智慧,洗涤着我们的心灵。这一次又一次的跋涉又能让我们得到一种启迪,一种精神的寄托。文化的传承,历史的见证在这里留下了最真实的写照。岁月的流逝,让历史的沧桑在人们的记忆中早已经是越磨越淡,渐渐地淡出人们的生活圈子,时间磨损了最值得深藏的记忆,或许也只有当我们身临其境的那一刻才能将这些诠释出来。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同样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难题,机关事业单位是一种十年如一日的工作,孜孜不倦,我们看不到呐喊声,没有欢呼声,更加没有掌声。我们只能夜以继日的工作在第一线,默默地服务好人民群众。
书的读后感1500字篇5
每个国家成员的劳动都是为本国国民提供生活所需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或者是用这部分产品换取外国的必需品和便利品。影响一国成员数量多少的原因,也就是说劳动提供的必需品和便利品数量的多少的原因。斯密说有两个:一个是劳动者劳动技能的熟练,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生产力,一个就是从事有用劳动和无用劳动的比例。相对这两点,第一点的影响更大,因为在历史的长河中,有很多文明未开化的种族中,人民有时候必须抛弃或者杀死其中的老弱病残,以保证种族的延续;在许多文明开化的社会中,总是有许多从事无用的劳动的人,比如古代的官员和军队!
劳动分工使得同样数量的人,生产的商品大大增加。这要归因于三种情况:第一,每一个工人只从事一种工作,能提高劳动熟练程度;第二,节约了从一种工作转换到另一种工作的时间;第三,发明了一些机器,大大提高劳动效率。那造成分工的原因是什么,因为在人类族群内部是禁止偷盗和抢劫,所以某个人想要获得某种物品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己劳动获得,一种通过交换获得。在族群内,某些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比如善于制造弓矢的人发现自己专心制作弓矢比自己去打猎更有利;比如善于造房的人发现自己专心造房比种田更有利,于是他们就是专心从事某种劳动了,分工就产生了。交换引起了分工,分工的程度必然受到交换能力即市场范围的制约。因为市场太小,劳动者无法用他们自己消费不完的剩余劳动产品来随意换得需要的别人的劳动产品。最先开化的种族都是在河流附近,因为在交通不发达的时代,相对来说,水运对于陆运有天然的优势:第一,水运风险较低,陆运要通过野蛮民族的领地,危险较大;第二,成本相对较低,通过水运需要的人数和交通工具较少。所以由于水运的好处巨大,工艺和产生的改良出现在水运便利的地方就理所当然,这样改良要很久才会传到内陆地区。
当劳动分工完全确立后,一个人自己的劳动只需要很小部分就可以满足自己的需求。他必须拿着自己用不完的劳动产品来换取其他人的劳动产品。在交换的过程中,有一些物品得到所有的人的公认,可以换取所有的劳动产品。在这期间,有贝壳、糖很多的物品充当了这个角色,但是最终都被金属所取代。这是因为金属易于保存,易于分割。于是金属货币就这样产生了。
一个人是贫还是富,依照他能享受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的多少和品质决定。商品的价值分为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任何商品的真实价格就等于该商品能使他购得或者支配的劳动量,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是尺度。世间所有财富,最初都是用劳动而不是用金银购买的。虽然劳动是所有商品的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是商品的价值通常并不是用劳动去衡量的,而是通过商品的名义价格去衡量的。通常而言,劳动也像商品一样有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所谓真实价格就是报酬劳动的一定数量的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所谓名义价格就是一定数量货币。劳动者的贫与富,不是与劳动的名义价格成比例,而是与劳动的真实价格成比例。劳动的真实价格,一年一年的来说货币更容易体现。一个世纪来说谷物更容易体现。
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之前,劳动是决定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主要标准。比如,两个小时劳动才能获得的物品的直接必定两倍于一个小时就能获得的物品。如果要让资本投入生产,必须给其相应的报酬(也就是资本利润),这个时候资本也参与了劳动产物的分配,资本的利润与资本的规模有关。土地私有化之后,地主会要求土地上所有的产物中的一部分会自己(也就是地租),这个时候地租也参与劳动产物的分配。劳动不仅衡量价格中分解为劳动那一部分的价值,而且衡量价格中分解为地租和利润的那部分价值。分开来说,每一件商品的价格或交换价值,都是由这个是那个部分全数或者其中之一构成。合起来说,构成一国全部劳动年产物的商品价格,比如由这三个部分构成,并且财富就是以这三种方式在不同的国民之间分配。一国财富的劳动产物的普通或平均价值是逐年增加,还是逐年减少要取决于工资,利润以及地租是以怎么样的比例在国民间分配。
书的读后感1500字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根鸟》
?根鸟》这本书主要写了根鸟在第一次打猎时遇见了一只白色的鹰,发现在鹰的爪子上有一个纸条,知道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她出现在根鸟的梦里,根鸟为了救紫烟出发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
?根鸟》这本书总共分成五章。第一章菊坡主要写根鸟第一次打猎时遇见白鹰,知道一个叫紫烟的少女掉进峡谷,根鸟为了救紫烟,离开了他的家——菊坡。
第二章青塔主要写了根鸟在路途中遇见了一个同路人,他叫板金,板金是因为他们家的人一到18岁就不再做梦,所以就去寻找自己的梦。三天后他们来到一个叫青塔的地方,板金先走了。根鸟在那儿生了一场病,病好后想挣钱买一匹马,但是被黄毛给骗走了,一个老人送给了他一匹通人性的马,然后根鸟又走上了西去的路。
第三章鬼谷主要写了根鸟被长脚骗去搬矿,他用机灵的智慧躲过了疤子为了让他失去记忆而给他吃“红珍珠”的陷井。鬼谷四面都是悬崖,只有那片长“红珍珠”的地方通往山下,根鸟在长脚家族举行庆祝的一天把“红珍珠”给烧掉了,并且逃出了鬼谷。
第四章米溪是讲根鸟在西去的路上想家了,他又回到菊坡,他见到了他的父亲。那时他的父亲病得快要死了。父亲死后,他把他和他父亲住过十二个春秋的茅屋给烧了,又往西去了。他遇见了一个叫秋蔓的女孩,同秋蔓一起到了她家——米溪。秋蔓家是个富庶人家,有田地百余亩,水车八部,磨坊两座,还有这一带最大的米店。过了很长时间后,根鸟又离开了米溪上路了。
第五章莺店主要写了根鸟在莺店学会了喝酒赌博,还认识了一个演戏的女孩,她叫金枝,一次她睡在火炉旁,一股风把她的长裙吹到火上,转眼就烧掉了一大片,根鸟为了不让金枝被打,把他的钱一大半都给了打她的班主。后来他又回到了米溪,听说秋蔓跟她表哥结婚了,他就回到了莺店。在旅店他遇见了板金,板金由于得了重病就死了,根鸟在他身上洒满鲜花离开他和金枝又去寻找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去了。不几天,他就找到了一片百合花丛,不一会儿就来到他梦中的大峡谷,只见一群白色的鹰在往上飞。山风将根鸟吹醒时,他看到那些白色的鹰仍在空中飞翔着。他让整个身体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号啕大哭……
我喜欢读曹文轩写的《根鸟》这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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