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好的心得体会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心得的行文方式灵活多样,篇幅可长可短,以下是九九范本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心得7篇,供大家参考。
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心得篇1
xxxx年5月16日我参加了全县中学教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的报告会,主要听取了省教育厅的韩小雨同志做了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教育》的专题讲座。通过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内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目前,全县正在开展《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活动。目的是为了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科学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为全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更加明确了自己所肩负的重任,认识到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教师该如何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呢?正如有人说“要人敬必先自敬,重师重在自重。”教师要自敬自重,必先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诚信立教,首先要做到淡泊名利,敬业爱生,在为人处事上少一点名利之心,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一点博爱之心;创新施教,要做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同时要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技术和手段。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其中在业务素质上,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要求老师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技术。下面就师德问题谈谈自己的点滴体会:
一、要热爱教育,献身教育。
要时刻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献。首先,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学工作有“鞠躬尽瘁”的决心。既然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正确处理教师与学生家长的关系,在与家长联系上相互探究如何使学生发展的方法、措施,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要做到“三心俱到”。
崇高的师爱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绝不能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要做到“三心俱到”,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细微之处的好的改变也要善于发现,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三、要积极进取,提高业务素养。
有句话说的好,没有学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怎样提高自身素质呢?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孜孜不倦的学习,积极进取,开辟新教法,并且要做到严谨治学,诲人不倦、精益求精,厚积薄发,时时刻刻准备着用“一眼泉的水”来供给学生。
四、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学生的一生。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凡是教师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囗服,把你当成良师益友。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要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提高自己的钻研精神,发挥敢于与一切困难做斗争的思想和作风。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用一片赤诚之心培育人,用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用崇高的师德塑造人。只有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才能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自信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心得篇2
我们在单位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使我们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对学法的体会谈一下学习心得。
一、学习宪法体会: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修改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现实性和以民为本。
二、学习《安全生产法》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心得篇3
根据洛阳市卫生局洛卫【20xx】39号文件,我们学习了《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法律知识是我们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规范各种行为。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进一步增强了法律观念、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规范执业行为,强化“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有着很大作用。
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那就是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在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医务人员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必须遵守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
法律法规为我们的医疗安全提供了保障。法律规定护理人员的配备指标,医疗机构被批准的开展科目,医务人员的执业资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预防控制措施等都是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只有这些到位了,人员遵守了,我们的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才能规范。
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经常警示自己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查摆问题是否准确,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规范管理,规范执业。做到法律法规时常学,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做到知法守法,提供更优质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
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心得篇4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自身定位有一定认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教育法为基础,教育法规的研究的主体是教育体系,教育法规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政治学为理论基础,通过社会调查、历时考察、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的等方法发现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反馈给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门通过制定新的法规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在高等学校教育法规中高等学校、教师、学生三者的地位、权利、义务是本文着重要阐述的。
一、教育法规相关的基础性知识
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3、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二、高等学校、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高等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的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学校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培训等。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学生的法律地位,特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问题。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与义务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并且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变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学校,是计划体制的一个缩影。作为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实际上具有一种类似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第二阶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学校体制改革。这一时期学校的法律地位虽然有了诸多细微的变化,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仍然具有典型的强制性和计划性特征。第三阶段是1995年以后的教育体制改革。确立了学校的法人地位,赋予了教育界举办的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使高等学校真正拥有了自主办学的实体地位。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有: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2、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3、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4、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教育法》具体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3、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4、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5、依法接受监督。
(二)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学生
教师和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在教育法规中对这两个主体也着重提到。教师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人才。教师个人素质对学生的影响十分的大,从而教师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还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教学中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教师也有相应的权利如接受培训等。学生作为教育体系中最大的群体,也是教育法规的主要对像,但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法规就应更加注重大学生在个性方面意识的配养和在传统文化的教育。
三、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
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对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四、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
职业教育是给学生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随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省自身的发展需求来看,教育结构应适当的调整,当前应加大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职前培训。对小学、初中、高中后未能升学的青少年进行就业前培训,提高其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有利于发展生产。通过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衔接、共同发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成人教育的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职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们受基础教育;使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们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已经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们充实新的知识;使任何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进行学习,发展个性,增长知识才能和道德修养。
五、学历证书的分类和获取的资格
1、学历证书是学业证书的主题,是学制系统内的教育机构,对完成学制系统内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2、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是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其他机构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3、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德智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4、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内或未修完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育合格者,准予结业,可取得结业证书。
5、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7、普通高等学校接受的进修生,进修结束后可取得进修证明书;
8、普通高等学校未按国家招生规定,而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的学生,
学习结束后学校只能发给学习证明书,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9、此外,随着高等教育办学形式的日趋多样化,在教育部相关规定中,特别规定了对于高校中一些特殊的办学形式的毕业或肄业证书的填写要求。
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心得篇5
对教育政策法规的认识,大多数人会标签为枯燥、条条框框。但在许老师的图文并进,案例视频下,我们对新教师的职业标尺有了明白的认识:从独角兽的公平正义讲到了为什么要为教师职业树立职业标尺;从范跑跑讲到了生命健康权的选择;从笛卡尔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吴非老师的《不跪着教书》和万伟老师的《教师的五重境界》讲到了教育既要有教法和学法,也要有自己的认识和思考;从中信高级工商学校高振东校长讲到了要关注学生的整体生命成长;从惩戒和惩罚的区别讲到了管理学生要适当、有目的、能斟酌利弊。
无规矩不成方圆,政策法规是国家发展的标尺,同样,教育政策法规更是教育发展的标杆。俗话说“教师的工作是良心活”,教师这个职业,本身就受到很多社会道德的约束,但是,对一个新教师来说,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案例中教师的一些自以为合理的“措施”,给学生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的,比如让捣乱的学生坐在厕所门口,这像是在惩戒他,但坐厕所门口和不捣乱这两者之间并无科学关联,却可能让当事的孩子受到同学的嘲讽,旁观的学生学会了“看笑话”。这个案例像一面镜子,让我反思该如何更有效地运用惩戒权。
在许老师的影响下,当天晚上,我就看了电影《地球上的星星》,这个电影讲述了一名患有阅读障碍的小男孩,在经历了学习的挫折,老师的责骂,家长的不理解下,被迫转学。在新学校新美术老师尼克的细心帮助下,重新拾起自信的故事,故事的美好在于“世界从来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作为教师,拥有这样的.一双眼睛,应该是必须的。但是,怎么做到呢?
尤其当面对每个班八十个学生,如何用适合每个人的方法教育他们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教育是不允许悲观思想的,智慧的老师会努力挪开教育路上的绊脚石。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不一样的老师看到的学生,也会是不一样的。
我是一名新教师,渴望拥有一双智慧的眼睛。
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心得篇6
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作为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理应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时刻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努力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这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责任。
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心得篇7
在学习教师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通过学习思想上更加重视教育。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氛围,让学生在愉悦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我们彼此一定都会获得许多快乐。
三、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让学生进而亲之,退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四、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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