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人生旅程中的宝贵财富,能够指引我们走向更有意义的人生道路,写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提高学习的主动性,下面是九九范本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去法院心得体会6篇,感谢您的参阅。
去法院心得体会篇1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进入法院工作一直是我的梦想。对于我来说,实现这个梦想的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连续几年参加公务员考试都未成功,但是我并没有放弃,因为我相信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就在今年,幸运之神终于眷顾了我,我幸运的成为了**法院的一名正式干警。
入职后我被分到了民庭,民庭的庭长和同事们都很热情,也很亲切,使我很快地融入到了这个集体中。对于法院的一些工作我并不陌生,甚至还很熟悉,因为在这之前我在中级法院担任了近2年的书记员工作,书记员的工作看似简单实则繁杂,但是只要你足够细心,足够认真,足够努力,一定会让这琐碎繁杂的工作泛起闪光的涟漪。
因为热爱,所以选择;因为选择,所以努力。所以,我在熟练掌握了书记员的工作之余,又挑战了一些法官助理的工作,可谓是压力与欣喜并存,我将以此作为一个新的转折点,在未来的工作之路上我会做到:明确职责,勇于担当;主动学习,提高本领;严格自律,保持初心。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并不奢求自己能干出一番不平凡的事业,我仅希望自己能够秉承谦虚谨慎的态度,不断地探索工作重点的创新点,不断地向前辈们请教学习,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延续着自己的梦想,一路前行。
去法院心得体会篇2
xx县人民法院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法院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围绕“审判执行更加公正高效、司法为民措施全面落实、法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目标,重点在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等方面下功夫,抓好着力点,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效转化为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前进的不竭动力,成效明显。
两本书营造学习好氛围
在该院法官的办公桌上,摆放着《你在为谁工作》、《工作要有好人品》两本书。
翻开书本,“人品,是人真正的最高学历”,“有德有才重用,有德无才巧用,无德无才避用,无德有才忌用”,“责任是升华人生价值的内在力量”……一句句话语,给人以深刻的教育和启迪。
xx年初,该院党组提出了“人才强院、管理兴院”的工作思路,将xx年确立为全院的“学习年”,要求大家潜下心来,挤出时间,多读书,读好书,钻研业务,提升能力。
开展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后,该院又将两个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精心挑选,将《你在为谁工作》、《工作要有好人品》两本书的学习作为“读好书、好读书”系列活动的重头戏,鼓励大家认真研读,仔细品味,提升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案件研讨会激发学习热情
5月15日,xx县法院会议室里气氛热闹,不时传出激烈的争辩声和肯定的鼓掌声。
原来,这是该院为助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围绕办案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精选案件而开展的研讨会。院领导和来自办案一线的法官30余人参加了研讨,大家围绕精心选定的疑难案件展开研讨。这次研讨的是我国有关人身损害赔偿中工伤赔偿请求与民事侵权赔偿请求竞合的问题。法官们从法律适用的不同角度出发,各抒己见,激烈讨论,气氛异常活跃。通过研讨,引发了大家对我国目前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并就如何完善这一制度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疑难案件研讨会的平台,大家在交流中互相学习,开拓视野,碰撞出了思想的火花,激发了的学习热情,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也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推向深入。
巡回审理便民促和谐
xx年以来,xx县人民法院在全县16个乡镇设立26个巡回审判点,人民法庭定期在巡回审判点上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指导人民调解活动,风雨无阻。
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后,为使该项便民、利民措施得到深化,xx县法院实行院领导挂钩巡回审判点制度。规定每位领导都挂钩二个巡回审判点,定期到点上指导、督促巡回审判,同时实行院领导亲自到巡回审判点上办案,引领法官办精品案、办铁案。
四月份以来,该院领导开展亲自巡回办案已有十余次,为全院开展巡回审理,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深化便民利民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在当地引地极大关注。巡回审判也被当地群众和新闻媒体亲切地称之为“家门口断案”、“流动的法庭”。
去法院心得体会篇3
此次实习,我主要是在刑事审判庭工作,同时我也经常参与旁听开庭审理,参与倾听案件的讨论和相关法规文件的学习。在实习中,我以明确的目的和端正的态度参与到工作中,努力地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平常的工作中,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记得我在法理课上曾学过:法律是社会的调节器,而法官—则是社会疾病的疗救者。刑事领域是一个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学无止境的领域,更是一个纷繁复杂,扑朔迷离的'世界,因此相—比之下,刑庭的法官们要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来学习日新月异—的法律业务,钻研审判艺术,探寻司法规律,而且还要面对物欲—的诱惑而忠诚奉法,全身心地追求公平与正义,永远保持性情的—冷静与人格的独立,他们需要更超脱的精神境界与价值追求,这—些他们身上所体现出的本色都是我今后要努力培养与塑造的,只—有这样,我才能时刻准备着接受漫漫法律人生中一切困难和挫折—的考验与挑战!我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因为经历而美丽。我想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地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
具体说来,我在实习中主要有以下收获:第一,基层法院法官的优秀素质加深了我对法官职业的认识。我实习的刑庭的法官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在审判案件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法官之所以威严,除了法官职业本身的威严外,还需要法官自身的人格魅力。廉洁公正,自省自重,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欲望永无止境,欲望也是不能自拔的深渊。
法官的个人魅力还体现在法官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法律专业素养,时刻清晰的理性。第二,我较为熟练的掌握了司法文书的写作要领。实习期间,我整理了大量的案件材料,这些经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在学校所学知识的不足。
一份完整的一审案卷材料是由公安机关的预审材料(其中包括接警记录、各类证据、拘留和逮扑证件、审讯笔录等)、一审正、副卷(包括目录、立案书、起诉书、答辩状、辩护书、附带民事赔偿起诉状、委托律师函、开庭笔录、合议庭讨论笔录、阅卷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判决书、送达回证等组成)。案卷订装存档前应当逐页加印页码、在封底贴封条加盖审判庭骑缝章,最后由整理人和案件承办人签字盖章存入档案室保存。关于体会转眼间,两天的法院实习生活很快就结束了,在法院的实习的日子是充实而快乐的,不仅学到了许多专业知识,还结识了很多的法官、律师以及社会上其他的人。这两天的实习经历将是我一生中难忘的回忆,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最后,再次感谢海淀区人民法院给了我这次实习的机会!谢谢!
去法院心得体会篇4
据了解,这次军委机关调整把总部制改为多部门制,由原来的4个总部改为军委办公厅、军委联合参谋部、军委政治工作部等15个职能部门。
(更多新闻,请关注新京报微信公号:bjnews_xjb)
▲昨日,习近平在北京接见调整组建后的军委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并同大家合影留念。新华社记者 李刚 摄
这次军委机关调整组建,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把总部制改为多部门制,由原来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4个总部,改为军委办公厅、军委联合参谋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后勤保障部、军委装备发展部、军委训练管理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军委政法委员会、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军委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军委审计署、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15个职能部门。
继2015年12月31日组建陆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之后,被称为“最牛军改”的本轮国防和军队改革,又迈出重要一步。由15个军委职能部门形成的“多部制”取代“总部制”,意味着“四总部”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今年8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将迎来建军89周年,而在军队历史上,“总部制”已存续了近70年。
“多部制”取代“总部制”,由“军委办事机关”替代“总部领导机关”,无疑是本轮军改的“重头戏”和“先头戏”。
历史沿革“四总部”格局存在已近18年
回顾解放军历史,早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央军委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直辖机关即由“三总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组成。这一“三总部”架构,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初期。
1950年,在“三总部”基础上增设总干部部,其后陆续增设训练总监部、总财务部、总军械部、武装力量监察部,至1955年形成了八大总部体制。
1958年7月,中共中央军委扩大会议通过《关于改变组织体制的决议(草案)》规定,军委机关从“八大总部”回归到“三大总部”,中央军委下设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总后勤部三个部门。
1998年4月3日,中央军委作出决定,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四总部”格局自此正式形成,迄今已存续近18年。
在“四总部”体制下,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和总装备部既是中央军委的工作机关,又是全军军事、政治、后勤、技术装备工作的领导机关。
根据新华网资料,以总参谋部为例,既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工作机关,也是全国武装力量军事工作的领导机关。设有作战部、情报部、通信部、军训部、军务部、兵种部等。主要任务是包括拟订和组织实施战略战役计划和动员计划,指挥和实施各军种、战区的作战行动等。
总政治部则是管理全军党的工作,组织政治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设有组织部、干部部、宣传部、保卫部、文化部、联络部、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和解放军报社等,辖有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八一电影制片厂等单位。
为何改革?“客观上影响军委集中统一领导”
▲昨日,国防部在北京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就军委机关调整组建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新华社记者 殷刚 摄
在昨日的国防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防部新闻局副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表示:“总部制是历史形成的,对推动我军建设发展、保证各项重大任务完成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形势和任务发展,这种体制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解放军报2015年11月30日发表的《重塑我军领导指挥体制是强军兴军的必然选择》一文,详细阐述了重塑军队领导指挥体制的理由。
文中写道:“军委主席负责制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根本军事制度,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最高实现形式。我军现行的总部、军区领导指挥体制,集决策、执行、监督职能于一体,暴露出不少弊端。特别是四总部权力过于集中,事实上成了一个独立领导层级,代行了军委许多职能,客观上影响了军委集中统一领导”。
文中强调:“美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在大力推进作战思想、军事技术、武器装备创新的同时,也在不断进行领导指挥体制的调整创新”;“我军打信息化战争的能力不够、各级指挥信息化战争能力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军事斗争准备中存在不少致命的短板弱项,究其原因,与领导管理体制不够科学、联合作战体制不够健全等体制性障碍密切相关”。
怎么改?使军委机关成为参谋、执行、服务机关
解放军报发自2015年12月30日的报道显示,军委机关的调整当时已经启动。
报道称:一位总部机关工作的战友,在这次改革调整中被安排到新组建的单位工作。问起他的感受,他说:一是坚决服从,感恩组织;二是边学边干,重新起步。
解放军报发文强调:由军委总部体制改为军委多部门制,绝不是换一换名称、缩一缩机构、减一减人员那么简单,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领导指挥体制变动最大的一次,是一次结构性、革命性的体系重塑。
解放军报的文章称,领导指挥体制改革后,军委机关由“总部制”调整为“多部制”,原来权力高度集中的“总部领导机关”,变成权力互相有所制约的“军委办事机关”。强化军委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军委主席负责制,真正使军队的最高领导权、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中央军委。
而且,为解决军队“头重脚轻尾巴长”的突出问题,军委机关带头精简,局以上减少一个领导层级,普遍降低机构等级,大量压缩机构数量和人员编制员额,大幅度减少直属单位。
解放军报还披露,改革将重点解决纪检、巡视、审计、司法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的问题,通过改革推动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解放军报披露,为此,组建新的军委纪委,由军委直接领导,同时向军委机关部门和战区分别派驻纪检组。军委审计署由军委直接领导,审计监督全部实行派驻审计。
同时组建新的军委政法委,由军委直接领导,解放军军事法院和检察院由军委政法委领导,同时调整军事司法体制,按区域设置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吴谦也表示:“总部制”改为“多部制”,是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优化军委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突出核心职能,整合相近职能,加强监督职能,充实协调职能,使军委机关成为军委的参谋机关、执行机关、服务机关。
吴谦强调,上述调整有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和军委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军委机关履行战略谋划和宏观管理职能,有利于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新京报首席记者 王姝
本公号文章未经新京报授权,不得转载和使用。
去法院心得体会篇5
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武汉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武昌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武昌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
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几次在法官们的带领下参与旁听。
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后来从法官处得知这是一个临时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当中。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
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
第四件使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
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民主、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五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
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
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 ,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最后谈谈我自身的问题吧。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
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还是拿整理卷宗来说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隐含的规律却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页诉讼文书都是有其合理的摆放次序的。因此在这里说句题外话,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
去法院心得体会篇6
实习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槛,其中充满着磨砺与再学习的机会。若要成功的跨过去需不断地反省并改进一些为人处世的措施。当然对于学法律的我来说,更得关注法律及其适用方面的琐碎,不断地从中获得进步的经验,为更好的规划以后的人生打好基础。这道槛对于大学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实习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__年年12月24号——到2010年1月5号的实习是在新浦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平时我们都是在课堂上学习理论知识,了解社会实践,但说到真正的去办案,去运用法律知识,同学们都还没什么经验,所以本次实践课——实习,成了同学们走进社会、了解社会的踏板。
回首在少年庭已经实习的10多天,我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曾经在学校对未来对实务工作中法律应用的困惑和迷茫,随着这次实习的一点一滴的应用慢慢的就不见了。实习让我从一个只看到理论上操作的学生走到了一个能自己动手的实习工作者。知道了该怎么受理案件,分析案情,从一开始只会简单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动手写审理报告,从一开始参加旁听到了自己参加庭审做笔录。每一次的进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识的更加完善。很感激这次的实习,尽管我仍会想回学校,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身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解决分析问题的技能,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个转变让我对学习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未来有了更积极进取的态度。所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我是快乐的。
在过去的这两周实习过程中,让我受益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材料。应该说,了解并熟悉掌握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是实习的一个最重要的内容,而这个内容并不是仅仅只能通过亲身经历立案、庭审、结案等才能掌握的,亲身经历只是完成这一内容的一个途径,而另一个重要途径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卷宗作为案件结案之后的档案整理,是对案件的进展流程的客观全面反映,通过对案件处理过程的每一环节中的文书材料的处理,总结时间顺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了解并掌握一个案件的进展过程,并且通过自己的思考,理解,在头脑中模拟一个案件的处理,以加深对其的掌握。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整理卷宗材料是每一个实习生最初的、必经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为了首先便让实习生对一个案件,从起诉到受理,到审判,再到最后的判决,都有一个清楚的思维,从而以便于以后的实习以及工作。
来法院的初衷,是为了要手握法律的正义之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渐渐地,手上案件一个又一个后,我的心却渐渐沉甸甸了:法律,究竟扮演一个什么角色呢?一些案件经过了法律,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后,我没有得到正义的满足,却是留下了满心的惋惜。因为,在这两个周中,我看了太多迷失的少年,听了太多花季被折断的声音,见了太多不该发生的悲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我所实习的这段时间,是我所接触的案件的主角。我统计了一下,仅11月份,少年法庭就接了9个未成年案,涉案34人,批捕了32人,另2人被公安机关作了其他处罚。这绝对是个触目惊心的数字。它向我们发出警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缓了。 结合庭里的资料,现对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及原因作如下论述:
一、未成年人的犯案,多以侵犯财产为主。在这9个案件中,有5个是抢劫案,1个是盗窃案。未成年人关系网简单,生活需求也不多。他们大多的生活内容是吃饭、睡觉、上网、玩,所以,他们最需要的只是钱。而他们因为是未成年人,几乎没有收入,家里给的钱又不够挥霍,因此,财物很容易成为他们的目标,侵犯财产型犯罪便成了未成年犯罪的突出特点。
二、未成年人犯案,很少是单独行为,多半都是结伙作案。在这9个案件中,有6个是团伙作案,四五个人一起的居多,多的达到八个。未成年人本来就很喜欢拉帮结派,而在犯案时,由于他们年龄小、个头不大,单独的行为往往难以制服受害人而达到目的,所以,他们需要人多,才能“镇的住场子”。这是一个未成年嫌疑人自己的交代:“人多,气势摆在那里,他们(受害人)就自己乖乖交出财物了”。
三、未成年人的犯罪往往伴随有暴力的,而且多是手段残忍、后果恶劣的。未成年人的思想简单、心智极其幼稚,完全不能很好地预计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所以,在犯案的表现形式上就是作案疯狂、不计一切后果。在很多个案件中,都打伤、或打死受害人,甚至带上工具作案,而在我们提审他们时,他们对自己行为的后果都表现得满不在乎。其中有一个16岁的未成年人和一个19岁的人把一个13岁的小孩活活打死后,问他知不知道自己行为可能的后果,他很轻松地回答:“不就是死刑、无期”。我在想,他根本不知道死刑、无期对他自己的生命意味着什么,才会如此没负担地回答吧。人小,别人一吆喝,便跟着去抢人,知道是犯罪却完全不知道这种行为后果很严重。正是对后果的无知,才在他们小小的拳头下生出如此多的暴力。另外,他们很容易接触的网络暴力、凶杀,也可能成为了他们犯罪的蓝本。还有这些未成年人几乎都是小学生,初中文化,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接受“做人”的教育。也完全不知道触犯法律的后果是什么。即使知道是什么后果他们的知识和人生阅历也使他们想不明白这个后果真实的意义。很多未成年犯都只是觉得判几年刑在里面呆几年,一幌就出来了,没什么事,可他们不明白、不理解:那几年人生中宝贵的时间意味着什么……
最后,想要说的是,整个社会法治观念落后,也是未成年犯罪的成因之一。社会上没有对法律的尊重的风气,人们便不知道、不了解法律。这些未成年人也许完全不明白法律的性质。也就是不畏惧触犯法律后的条条款款,也就去大胆犯案,从而便发生了害了别人也害了他们自己的悲剧。那么,在此需要呼吁:未成年犯也是自己案件的受害人。青少年维权中心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起到应有的作用,社会、家庭、学校、不要过早地放弃孩子。
在新浦区法院少年庭为期两个周的实习,我收获很大,能够把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部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务工作中,并在实践中学习到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我觉得这次实习不仅是把理论运用于实践,而且是积累工作经验,为以后的就业打好基础。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技能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更加坚定了我要在法律这条路继续走下去的信心
去法院心得体会6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