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一个提高自己文学素养和修养的途径,定期进行写作文训练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写作中的不足,并加以改进,九九范本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和雪的故事作文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和雪的故事作文篇1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女孩。我爱书,就像老鼠爱大米。书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良师。书中有一个奇幻而美妙的世界,我从中找到了无穷的乐趣,我和书的故事很多很多……
故事一: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聚精会神地看《会飞的教室》,十分投入,不知不觉就到了九点多。太晚了,爸爸的命令像“北风”般猛烈地刮了过来,没办 法,我抗拒不了,只好乖乖睡觉。睡前洗澡时,我一手拿着喷头,一手拿着书,书都被弄湿了,我还是不肯放。洗完澡,我穿上睡衣继续看。可是我总感觉哪里有什 么不对劲。咦?胸前的那朵花怎么跑到衣服里面去了?直觉告诉我——衣服穿反了!看到这一幕,连平时特别严肃的爸爸都笑了。
故事二:暑假的一个晚上,我正看一本叫《笑猫日记》的书,那叫一个如痴如醉,看着看着,我开始犯困,上眼皮和下眼皮打起了架。可是故事情节实在是太 精彩了,我根本舍不得放下。揉揉眼睛,撑到看完。放下书,我便昏昏沉沉、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梦中,我到处找厕所,啊!终于找到了……就这样,我一夜都 躺在了“洪水”之中。第二天早上,妈妈作为第一个发现者,拍着我的肩膀说:“10岁了,还尿床,书看得太晚,睡觉睡得太沉了吧!”听了这话,我不好意思地 笑着低下了头。
有时,我会为主人公的悲惨遭遇而伤感;有时,我会为感人的情节而流泪;还有时,我会为幽默的句子而开怀大笑。看到书,我就像饥饿的人看到香喷喷的面 包,口渴的人看到清澈的泉水,劳累的农夫看到金灿灿的麦田。总之,书是个好宝贝,它不仅使我变聪明,还让我从中获得无穷的乐趣,我与书的故事说也说不完, 道也道不尽……
我和雪的故事作文篇2
我和书的小故事,都非常有趣,至今还令人难以忘记。
我爱看书,那天,我在和妈妈买东西,就说:“妈妈,我要去新开的新华书店”,妈妈答应了,一到了新华书店,哇!这么多好看的书,我就挣脱了妈妈的手,我用手拿起了我最喜欢的书《格林童话》,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不知不觉,天空渐渐暗了下来,妈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在人群中找到了我,她一把拉起我就走,可我不肯走,非得要她答应买一本《格林童话》,妈妈不答应,我一生气就大哭起来,妈妈没办法,只好答应给我买书,我一听破涕为笑,拿起书跟妈妈交了钱,我们回家了。
我很爱惜书,不在吃饭的时候看,怕把饭撒到上面弄脏了它。
上学的时候我会把书带到学校,上阅读课时,我会把它拿出来看,有时候下课时,我也拿出来看,回到家,写完作业时,我也看,直到把这本书看完,我还在学校报了阅读班。
看书,我学到了好多知识,看书让我也懂得了很多的道理,我要一直坚持下去,多看书。
我和雪的故事作文篇3
红领巾,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了,我和红领巾的故事。它,只不过是一条普普通通的红布条,但其中包含的意义,让人难以琢磨透。
说起红领巾,我总不由自主地想起一年级时那庄严的入队仪式: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在鼓号队雄壮的进行曲中,我们第一批入队的少先队员排成几队,由高年级的优秀少先队员为我们挂上红领巾,校长和学校大队辅导员都对我们表示祝贺,并对我们提出更高的要求和希望。宣誓的那一刻,我感到无比的自豪:我是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了!我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好好学习,助人为乐,为红领巾争光。从那天起,我和红领巾结下了不解之缘。
有一次,我带着“年老体惨”的红领巾来班上,尽然忘记那一天是大扫除,我没有带抹布,又没有人多带了一条,我只好红领巾代替,小学生作文《我和红领巾的`故事》。大扫除后,我的红领巾变成了名副其实的“黑”领巾。因为实在是太脏了,我就把它扔进了垃圾桶里,“可怜的红领巾,安息吧,来世我会好好对待你的……”。第二天,我向妈妈询问队徽的下落,妈妈心想:“这丫头,平时从来不戴队徽,今天怎么还主动向我要?一定是不爱护红领巾,把红领巾丢了,我要好好的处罚他。”我吃完早餐,妈妈问我:“是不是红领巾又丢了?”我低声说:“丢……丢了。”妈妈又说:“想再要一条红领巾的话,就得好好的爱护它!你可知道?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它的红色,可是革命烈士的鲜血染成的呀!”,就这样,我被挨妈妈狠狠的批评了一顿,我难过极了。心里想着:下次一定要爱护好红领巾,我可不想再挨批评了。
红领巾,
是指引前程的一个路标;
红领巾,
是我们生活中的良师益友;
红领巾,
是激励我们前行的不竭动力;
红领巾,
……
我和雪的故事作文篇4
一天,皇上让一个大臣把元二带来要他办事,临走前,元二对大臣说:先让我在这呆一天,明天再走,大臣说:可是......好吧。
然后,元二就去找王维了,对他说:唉!王维说:怎么了啊?元二说:明天我就要去朝廷当官了,王维说:这不挺好吗,叹气干什么?元二说:我不想离开你呀。
王维说:没事,我会想你的,元二说:真的吗?王维说:真的!元二说:恩,王维说:今天中午我请你吃饭,元二不好意思的说:地址在哪?王维说:地址在..........元二说:恩,我知道啦,元二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
中午到了,王维去找元二,对他说:吃饭去喽!!元二说:恩,到了那个酒店,一看,元二大吃一惊!!为什么呢,哦,原来是那里景色优美,刚下过的小雨,让小柳树开出了嫩芽,让家家户户的屋顶干干净净,还让池塘晶莹极了,特别的美丽。
元二对王维说:这里真美呀!王维说:呵呵,那是,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元二说:那我们进去吧,王维说:恩,走吧,之后他们进了酒店,王维说:我会想你的,元二,元二也说:恩,我也会想你的',王维说:尽快后来哦!元二说:好,王维说:早上我会送你的,元二说:恩。
之后,晚上到啦(某文慧插嘴)他们两个,睡了一场好觉,早上到了,元二要走了,王维去送他,之后,王维把元二送到了城门口,元二走了,王维就回家了。
我和雪的故事作文篇5
书就像是一本字典让我们了解我们不会的知识,书就像是一盏灯照亮着我们的路、书就像是一场春雨滋润我们的心田、书就像一位老师细心地辅导着我们。在我家,就有很多书,我和每一本书都有着不同的故事。
记得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们班的同学都掀起了看“阿衰”热,当妈妈把《阿衰全集》放到我面前时,我像获得稀世真宝一样捧在手里贪婪地读着,经常被书中有趣的情节逗得哈哈大笑……一个星期天的晚上,爷爷奶奶来我家吃饭,爸爸妈妈忙了一个下午做了一桌子丰盛的菜,有香脆可口的锅包肉、有色香味俱全的香辣肉丝、有美味多汁的西红柿炒鸡蛋……当我来到餐桌前,看着这桌美味佳肴,我的口水都流出来了,我赶忙坐下来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吃着吃着!脑海中便浮现出了阿衰旅行的情节:阿衰和大脸妹去旅游,粗心的阿衰上厕所时把飞机票弄丢了,情急中,大脸妹把他装进了行李箱!想到阿衰进行李箱的一瞬间。哈哈!我竟然笑出声了,我居然忘了我嘴里还嚼着饭呢,这下可惨了我这一笑饭粒全都喷了出来,顿时眼前一片狼籍,坐在对面的爷爷的花镜上沾满了饭粒,再看看每一碟菜上都布满了嚼的半碎不碎的饭粒,爸爸睁大双眼瞪着我,妈妈怔住了呆呆地看着我!奶奶一下子从椅子上站起来:“快上医院看看吧,孙子这是怎么了要不要上医院啊!”我急忙捂住嘴一边摇头、一边摆手。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忍住了笑,跟他们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全家人哭笑不得!
我和书的故事说也说不尽、道也道不完,书己成为我生活中形影不离的朋友!我会终生与书为伴!
我和雪的故事作文篇6
书,伴我成长,它好比我的精神伴侣,一步一步,陪我走到了今天。现在,我迷上了《童年》,它是高尔基的一部巨著。
这本书,其实我在家中已经读了很多遍,但还是觉得不过瘾,就想带到学校再读一读。
第二天,我真的这么做了!但是发现,根本没时间看,唯一有时间的,便是覃老师的自修课堂,而覃老师平日有点凶,真的好怕逮到后被骂,写检讨。可是,我还是好想看,于是,我决定冒一次险。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了,随之覃老师走了进来,而《童年》也被我悄悄翻到了第9页,放在抽屉中。这节是自修课,覃老师坐在讲台上批作业,而我们全班则在底下做作业。我快速做完后,手开始蠢蠢欲动,其实大脑中一直有两个小人在争吵,看还是不看……最终,我还是决定——看!
我把书放在腿上,头微微低下,装作在写作业的样子,一只手按在书页上,另一只手轻轻地翻页,努力不发出一点儿声音。
突然,讲台上发出了声音,我吓得猛地抬起头,结果只是覃老师换了一下坐的姿势,哎呦,吓我一大跳呢!这让我注意到,应该时刻关注覃老师的`动静,以免她突然走下讲台,来到我身边。
5分钟,10分钟,15分钟,时间渐渐地过去了,在这期间,我一直是提心吊胆的,直到一阵铃声把我解放了,幸好幸好。中途有好几次,覃老师走过我身旁,我很小心翼翼,没被抓到,要不然,我就惨了。
虽然我很爱看书,但不应该在老师上课的时候看课外书,我有点后悔了。不过,能看到书的精彩内容,我觉得还是有点值的。下次,我还是老老实实的,在课外时间看书吧!
我和雪的故事作文篇7
从幼年时起,书就悄悄地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安徒生童话》到如今的长篇小说《狼王梦》等,都是我的好伙伴。时间倒流到一年级:
小学一年级的时侯,好些同学手上都有一本书,他们以此为荣,相互借阅。我眼羡不已,心里盘算着让妈妈给我买一套《不一样的卡梅拉》。一到家,我便央求妈妈,妈妈爽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妈妈便把一叠书抱到我房间,我像得到了一个知识的宝库,喜欢得不得了。每次看书前都把手洗得于于净净,翻页时也小心翼翼的,生怕把我心爱的书们弄脏弄坏了。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有趣的绘本中。《我想去看海》,讲的是卡梅拉坚信生活中还有比睡觉更好玩的事,最后如愿以偿地看到海的事。《我要找到朗朗》中,卡梅拉多,卡门,贝里奥背着故事爷爷,寻找预言中的朗朗。一路上,它们找遍了许多千奇百怪的朗朗,却没有一个是预言中的朗朗,但最后……奇迹发生了。我一遍又一遍地翻看《不一样的卡梅拉》,一次又一次地进入有趣的故事中。
后来,随着时光的流逝,那套书已经静静地在床下了,但我的“读书热”丝毫没有退减。我如饥似渴地读着一本本书,从中我认识了许多作家,贝尔格里尔斯便是其中一位,他是英国现在一位最著名的野外生存探险专家,是探险节目《荒野求生》主持人,英国前特种兵、登山家、演讲家,畅销书作家。他的系列小说《荒野求生》,写的是一个只有十三岁的少年在他人难以生存的地方求生的经历。沈石溪是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他的代表作《狼王梦》写的是原来的.狼王受伤死亡,结果替代它的却是一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新狼王。一只母狼看不下去狼群被饿得自相残杀的画面,带着它的三只小公狼冲破重重困难,企图推翻新狼王,但是最终失败了。虽然它没有成功,但它坚忍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给我的心灵带来极大的震撼。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我最好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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