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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宪法讲宪法演讲稿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意思是没有圆规和尺子就不能作出方和圆来。我们生活的社会也是由无数个方和圆组成的,而作出这些方圆的便是法律规则。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高尚的道德修养是我们人生追求的较高境界,而不违反法律法规则是我们行为的最底线。
我们生活中违法乱纪的现象有很多,如:同学间发生争执时,就破口大骂、大打出手;有的大同学向小同学索要钱财;有的故意破坏公共场所的桌椅、打碎路灯;有的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有人随意践踏草坪、采摘花朵、污染环境;还有的未经人家允许私自拆毁他人信件、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等,这些都是因为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能自我约束,任意妄为而造成的。亲爱的同学们,守法与犯罪只是一步相隔,当冲动来袭,不妨告诫自己:冲动是魔鬼;当无边的欲望袭来,不妨告诫自己:人不可能拥有一切。我们要在平时多听家长和老师的教会,能虚心听取别人意见,有错即改,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要让自己迈进错误的深渊,而使自己终身后悔,请同学们在心中时刻铭记:只有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能够自律,才不会给我们的家人、朋友,更是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最后,我提议:让我们自觉维护校规校纪,能够知错就改,为我们自己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让我们大家都能每天幸福的生活!
守宪法讲宪法演讲稿篇2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
你们好!我是曾浩锐。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国旗冉冉升,宪法时时尊》。
首先,宪法是什么?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那它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貌似离我们有些遥远。真的是这样吗?不,绝对不是。宪法就犹如我们周围的流动的空气,无处不在,一旦失去它,我们就难以生存。也许我这样说大家会觉得很虚无缥缈,无法理解。那么我来给大家举个例子。前一阵子,有一位士兵在队伍行进过程中,弯腰捡起了地上的一面小小的五星红旗。相信大家都有听过这件事。可是国旗和我要讲的宪法有什么关系呢?士兵的行为怎么就是和宪法有关了呢?宪法中明确的规定了我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并由此衍生出了国旗法。而国旗法又告诉我们要爱护我们的国旗。那么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国旗就是宪法在我们生活中的其中一个投影。因此我们有责任与义务去尊重爱护我们的国旗,爱护国旗就是我们维护宪法的具体体现。
当我们把宪法具像化时,也就知道了我们该做些什么了。著名运动员孙杨在今年亚运会上,勇夺200m自由泳冠军。而领奖时,国旗突然掉落,最终在孙杨的一再要求下,颁奖仪式重新举行。我想那高高挂起的五星红旗便是对于孙杨最大的鼓舞。国旗是宪法的投影,是国家的代表,在孙杨的坚定中国旗冉冉升起这,这是孙杨维护宪法的。体现,是孙杨爱国情怀的彰显。
可现实中也不乏一些人,因为对于法律知识存在漏洞,而对我们的国旗做出了一些不尊重的行为。x一环卫工人将国旗制成垃圾袋,这一行为遭到了广大网友的谴责,而他本人也表示他不知道这是触及了法律,他只是觉得国旗还挺新的,不想浪费了。即使一些老旧的国旗不能再升起,我们也要对它保有一颗尊重的心。宪法保障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保障了我们公民的权益,那么对于国旗这一宪法的投影,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无时不刻的去维护它。况且作为国家的公民,我们是不是应该随时怀揣着一个爱国的心呢?作为一个爱国的人,那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尊重我们的国旗呢?
今天我所讲的国旗可能是宪法中的一小部分,但是有一点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维护宪法,遵守宪法,可以从身边的一些小细节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维护我们的国旗做起,因为宪法无处不在。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守宪法讲宪法演讲稿篇3
同学们
这些你了解吗?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又被称为“母法”、“最高法”,而我们所知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 党的四中全会决定,从今年起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为大力宣传宪法,推进依法治教,学校决定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办主题小报,听法制讲座,上法制教育课等,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首先就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就是依宪执政。同学们,你们知道吗?宪法规定:从你出生的那一天起,你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了,国家的兴旺就与你息息相关。宪法还规定:从你满18周岁的那一天起,你就可以参加各个层面的政治选举,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用暴力手段敲诈同学的钱物,打架斗殴、上网吧等等。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人的一生除了学习科学知识外,还要学习法律知识,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好多权利都受法律保护,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一些行为已经违法犯罪。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大家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就必须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就必须运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把宪法精神、宪法的规定贯彻落实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内。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守宪法讲宪法演讲稿篇4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警钟长鸣,与法同行》。
众所周知,即将到来的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天,有许多的法律工作者、志愿者、政法干警都深入社区、工地、学校进行法制宣传,以便“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走进每位市民的生活中”。
?吕氏春秋》中有言:“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在多数人恪守法律准则的同时也有不少市民提出“传统道德”是否过时的疑议,殊不知法律是暴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人们在种种诱惑下渐渐淡化了法律意识。因此,作为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意识,培养道德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离我们最近的当是学校的规则与纪律了。中学生的思想相对幼稚、不成熟,往往会因法律意识淡薄而陷入违纪违法的泥淖之中。
今年2月底,在__市某中学便有一起未成年人抢劫在校学生以牟取不法利益的案例。他们以殴打、恐吓等方式勒索未成年人钱财。另有一起案件同样发生在2月,某县8名未成年人违法校规而到某中学持刀等候初中生回校,并进行蒙面抢劫。这些事件影响了校园周边安全,也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同学们,见微知著,以小见大,要认识到你对规则的漠视体现了你对道德的熟视无睹,对规则的轻慢折射出了你对法律的不屑一顾。难道这些惨痛的血淋淋的教训还不足以唤醒我们沉睡的意志吗?
鲁迅先生说:“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所谓“立人”,则是完善人的思想与法治修养,这需要我们加强社会实践,学习法律知识,以此提高我们的认知水平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同时,我们需养成良好习惯,用道德规范、法律义务和责任来约束自己,形成正确的道德观、世界观、价值观。我们的实际行动要符合道德,不因盲目冲动而激化矛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学会自我控制。
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作为中学生,我们应珍爱生命,时刻鞭策自己,让道德之花永存于心,让法律纸船扬帆远航!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守宪法讲宪法演讲稿篇5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意思是没有圆规和尺子就不能作出方和圆来。我们生活的社会也是由无数个方和圆组成的,而作出这些方圆的便是法律规则。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高尚的道德修养是我们人生追求的较高境界,而不违反法律法规则是我们行为的最底线。
我们生活中违法乱纪的现象有很多,如:同学间发生争执时,就破口大骂、大打出手;有的大同学向小同学索要钱财;有的故意破坏公共场所的桌椅、打碎路灯;有的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有人随意践踏草坪、采摘花朵、污染环境;还有的未经人家允许私自拆毁他人信件、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等,这些都是因为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能自我约束,任意妄为而造成的。亲爱的同学们,守法与犯罪只是一步相隔,当冲动来袭,不妨告诫自己:冲动是魔鬼;当无边的欲望袭来,不妨告诫自己:人不可能拥有一切。我们要在平时多听家长和老师的教会,能虚心听取别人意见,有错即改,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要让自己迈进错误的深渊,而使自己终身后悔,请同学们在心中时刻铭记:只有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能够自律,才不会给我们的家人、朋友,更是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最后,我提议:让我们自觉维护校规校纪,能够知错就改,为我们自己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让我们大家都能每天幸福的生活!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守宪法讲宪法演讲稿篇6
亲爱的教师,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宪法日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大家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大家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大家息息相关。大家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大家的心中,镌刻在大家的神经里,灌注在大家的血液中,并同大家共呼吸;它们是大家的生存,特别是大家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大家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们国家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大家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我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大家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们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们代表大会代表人们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们的基本意志,大家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大家们国家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们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们意愿、维护人们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们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们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们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我,也贻害他人,留给大家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守宪法讲宪法演讲稿篇7
大家知道昨天是什么日子吗?
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决议的要求,15年来,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该作品底色为红色,由法字演绎而来。法字的水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带,穿越整个圆形,具有动感、传播、放射、扩大之效应,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知识的喇叭。法的去部,造型如一把金钥匙,插在三条光带中,象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门,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深化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得到一体遵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民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深入开展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
扎实推进依法治理
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注重薄弱环节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地方依法治理,继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健全完善制度,提高创建水平。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行业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18、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活动。
加大普法工作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五五普法成就和经验,宣传五五普法期间的先进典型,为顺利启动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深入宣传六五普法规划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要求,推动六五规划的顺利实施。积极开展对外法制宣传。
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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