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写申请书的理由都是不同的,好的申请书也能够体现出我们严谨认真的态度哦,通过申请书可以合理表达我们的请求,以下是九九范本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调查涵申请书精选8篇,供大家参考。
调查涵申请书篇1
请求事项:
1、xx区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李诉刘离婚一案被告李在自贡市商业银行存款的取款及签字记录。
2、沿滩区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李在自贡市工商银行和自贡市农业银行的存款数额。
3、本案原告李收入情况。
事实和理由:
贵院已经受理的原告李诉被告刘离婚一案,现正在举证过程中。被告刘为精神残疾,其父亲刘x代为进行诉讼活动。因被告刘精神病发病期间,原告李私自将他们分别保管的存折(卡由刘保管)上的钱取走。现由于被告无法获取该取款及签字记录,特申请贵院依职权查询本案被告李在自贡市商业银行(卡号:xxxx)的存款的取款及签字记录。
被告刘与原告李共同生活期间,刘因自己有工作收入所以并不清楚李收入情况。由于刘住院并做完人流手术后李不仅对其不闻不问,也不接电话并拒不支付医疗费用。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现原告李在离婚诉状中未提及任何的共同财产,而事实上,二人正准备买房。且原告李从事建筑行业是施工,收入较高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折和农业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之规定,为维护刘在家庭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原告李存款情况。
自贡市x人民法院
调查涵申请书篇2
申请人: 姓名,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职业:,
住址:电话:
申请事由: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对的开房记录证据进行调查。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告系夫妻关系,二人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多年被告持续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年月原告曾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双方关系并无改善,被告继续有出轨行为,与他人在外开房或同居。申请人已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并请求在财产分割方面照顾申请人,证明被告是否曾与异性同居是本案需确认的重要事实。酒店入住记录等信息涉及公民的隐私,调取与此有关的证据属于当事人及律师无法取证的客观情形,因此,特请求法院依法向相关酒店调取开房记录等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或为原告代理律师出具调查令依法调查。
具体查询内容为:被告与其他女性共居一室的二次开房记录
1、年月日,旅店,房间
地址:
电话:
2、年月日,旅店,房间
地址:
电话: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调查涵申请书篇3
申请人:陈x
委托代理人:杨雷律师
申请日期:200x年11月24日
调查令申请书三:调查令申请书(584字)
申请人:上海xx有限公司特别授权代理人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成彦亮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910637095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开具调查令,以便申请人能够持令前往上海xxx超市、上海乐xxx流有限公司、xxx(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江苏xx超市有限公司调查如下具体证据材料:
一、上述四家销售商在20xx年12月1日前几年应该支付给xx保健品有限公司的货款总额,以及已经支付的货款总额。
二、截止20xx年12月13日,上述四家销售商已经支付给xx保健品有限公司的贷款。
三、上述款项中,截止目前,上述四家销售商已经支付给xxx保健品有限公司的货款总额。
事实和理由:
被上诉人xxx保健品有限公司诉上诉人上海xx贸易有限公司一案已上诉至贵院,现正在审理之中。
由于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xxx与被上诉人的法定代表人xxx原系朋友关系,长期合作做生意,上诉人是上述四家销售商的`销售代理人,所有贷款都直接回笼到xx公司的账户。被上诉人不会提供调查令所申请调查的真实证据材料,上诉人又无法自行从各大超市取得上述证据材料,而此证据对查清案件事实尤为重要,为揭穿被上诉人伪造证据,提起恶意诉讼的事实,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以上事项开出调查令,以便申请人能持令前往各超市调查取得上述具体证据材料。
调查涵申请书篇4
调查证据申请书,是指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举证是基本原则。但是,由于某些客观原因,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只知道证据来源,但却无法调查收集到具体证据材料,而案件的审理、当事人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需要这些证据加以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和《若干意见》第7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时,应提交调查证据申请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交调查证据申请书,应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即在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上的原因,无法收集并向法院举证,如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的证据、银行账号、银行存款等,按照有关规定,只能由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才能查阅、复制等情况,才可以提交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该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调查证据申请书,使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行使证据调查权,对于查明案件事实,正确确认当事人间权利义务关系,公正处理案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制作调查证据申请书的要点是:
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正文:
写明申请人民法院调查证据的具体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1)请示事项:明确写出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具体内容。
(2)事实和理由:首先阐明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予以调查的证据的具体内容及其对案件事实调查、纠纷正确解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然后阐明申请人无法收集
该证据的原因,指出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必要性。基于所述事实,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该证据。
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日期。
(4)附项:应注明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现住址。 格式
证据调查申请书
申请人: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相关证据材料。
调查涵申请书篇5
申请人:___,性别:__,民族:__,生于___年__月__日
住所:____市___区___街__号
邮编: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处的 案的`案卷材料。
申请理由:
申请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贵院已受理,且正在审理之中,因客观原因,申请人及代理人无法取得该证据。据此,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第三款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该证据。
此致
敬礼
调查涵申请书篇6
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
申请人:伍xx,女,汉族,1976年xx月x日出生,广州市xx人,住址:广州市xx区xx镇xx路29号,手机:137117xxxx7。
委托代理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愿光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邮编:510050
电话:83858533手机:13724825670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的实际月总收入工资单。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原告)与何xx(被告)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贵院将于20xx年8月16日开庭审理(案号(20xx)越法民一初字第2320号),申请人于20xx年8月9日收到贵院送达的《被告证据目录》(有关质证意见开庭时发表),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交的《工资收入证明》存在隐瞒及低报工资额的情况,被告实际的月工资总额远比《工资收入证明》中5000元/月高,被告作为大型人力资源公司的市场运营部经理,一直以来被告均对申请人称其工资额在12000元/月。申请人起诉离婚后,被告为了逃避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不愿按实际工资额承担儿子何x潢的抚养费,采用低报工资额的方式,实际上恶意逃避承担抚养责任的表现,严重损害何x潢的合法权益,另外由于何昊潢患有严重的脑瘫后遗症,医疗费很高,如果贵院采纳被告的《工资证明》5000元/月的标准计算抚养费,无法保障何昊潢的生活所需,此前申请人及代理人曾试图向被告的单位调取被告的实际工资单,但遭到拒绝。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及何x潢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职权向广东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调取本案被告何xx实际总收入的工资单。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伍xx
委托代理人:律师
20xx年8月8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被告何xx实际月总收入的《工资单》。
调查涵申请书篇7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xxx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xxx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xxx管理。现xxx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xxx,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xxx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市区人民法院
调查涵申请书篇8
申请人:xxx,男,生于x年x月x日,汉族。住址:xx电话:xx调查事项: 1:x年x月x日9时许原告xx与我在绵阳北收费站匝道的交通事故交警勘查该事故资料及事故照片。2:调取x年x月x日9时30分至10时绵阳北收费站匝道与绵江路口交接处2组监控视频。以便确定xxxxxx面包车行车方向。
事实理由: 就原告xx与本人因交通事故, 并以我为被告提起诉讼, 原告在起诉书中就事故原因不明确。 申请人认为原告身为驾驶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原告存在故意行为。 为此申请贵院调查取证。因申请人无法从上述有关单位取到全部材料, 现根据《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 (案号:(xxxx)涪民初字第xxxx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请贵院依法予以调查。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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