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合同时,双方应共同商讨,确保合同的公正性,合同的类型多种多样,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和服务合同等不同形式,下面是九九范本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带担保的借款合同模板5篇,感谢您的参阅。

带担保的借款合同篇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丙三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三、借款期限:______,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 ‰计算。
五、还款方式:
1.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偿。
2.甲方可提前还款,但要全额支付利息。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不还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2.甲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偿还全部款项及全额利息。
七、担保条款:
1.丙方同意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丙方担保的主债权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
2.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期限: 年。
八、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消偿后自动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地:
年 月 日
带担保的借款合同篇2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出借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担保方(以下称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反担保方(以下称丁方):
反担保人1:
反担保方式:
反担保人2:
反担保方式:
反担保人3:
反担保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期限、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息xx%,期限为xx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收据为准。收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xx,借款人应按约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提款和还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在本合同生效并办理完合同约定的登记备案手续或将担保物交付相关权利人后3日内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汇入丙方账户后转汇入甲方账户。
本合同项下借款还款付息方式按下列第xx种方式支付:
1、每月xx日付息,到期偿还本金。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3、具体还款付息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还款付息时间表。
二、担保条款
第四条、担保方式、期间、范围
为确保乙方资金的安全,丙方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等费用。
三、反担保条款
第五条、反担保方式
为确保丙方在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的实现,丁方各担保人向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
1、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2、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3、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上述丁方各担保人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为连带共同保证。丁方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既有抵押(质押)担保又有连带保证担保的,为连带共同担保。
丁方具体担保人信息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二:担保人信息明细表;抵押(质押)物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抵押(质押)物明细表。
第六条、反担保期间
丁方各担保人提供连带共同保证时,保证期间为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
丁方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不一致时,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其他担保方式以法律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反担保的范围
丁方各担保人反担保的范围为:
1、丙方履行保证义务代甲方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款项;
2、上述代偿款自代偿之日起的利息;
3、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4、丙方实现追偿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交通费等费用。
第八条、登记、交付
丁方担保人提供的抵押(质押)反担保需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办理。需将质押物及权利凭证交付丙方的,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交付丙方占有。
四、权利义务条款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约定及时付息还本;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3、甲方保证借款已取得公司股东会(或家庭共有人)的同意,并向乙方和丙方提供公司股东会(或家庭共有人)同意借款的书面文件。
借款人:
出借人:
担保方:
反担保方:
xx年xx月xx日
带担保的借款合同篇3
借款人(简称甲方):
出借人(简称乙方):
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借款合同,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借款内容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
2、期限:共计个月,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3、月利率:,付息方式:月付息。
4、计息时间:借款利息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5、甲方需严格按本合同签订日期准时还款,不得延期或续贷。
第二条:还款方式
1、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主动归还借款本息。
2、甲方提前还款,利息按实结算。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借款
1、甲方发生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偿债诚意的行为。
2、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本息时,违约金为借款额的20%,逾期利息:按本合同约定利息二倍计算:延期付款应给付滞纳金自应付之日起每日按万分之五计算,逾期利息、延期违约金同时计算。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本息时,应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甲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担保材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担保方责任
1、担保人同时承诺直至该债务人本息及违约金偿还完毕止。
2、担保范围不仅包括前述内容,还包括逾期归还本息而产生的其他损失。
3、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出借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如一方违约引起纠纷,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与合同有关的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担保方:
日期:
带担保的借款合同篇4
甲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电话:
丙方(反担保人):
住址:
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元,借款期限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追偿权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丙方追偿。
2、在乙方借款期限内,如乙方出现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认为这些情形可能影响借款按期归还,则无论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提前归还银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视具体情况提前代偿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偿后,向乙方、丙方追偿。
3、追偿权的范围包括: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借款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给甲方留存。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款项履行还款义务,并提供还款单据给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有关财务、生产经营、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在贷款行的所有借款和还款情况。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执照、被撤销。
(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发生重大变化。
(5)经营状况恶化,或效益严重滑坡。
(6)在经营中出现违法行为。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支付标准为甲方为乙方担保贷款本金的2‰(月),并在甲方与贷款行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缴清。
5、乙方应向甲方预交违约保证金_______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银行借款,则该保证金予以退还。反之,不予退还,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结算追偿费用/代偿款/违约金/赔偿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从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担保费收费标准加收逾期担保费。
7、如出现甲方代偿情况,乙方应支付甲方代偿金额1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8、乙方、丙方如不能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对其违约行为、信用度低下进行公告,乙方、丙方承担公告费用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借款人(甲方):(盖章)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带担保的借款合同篇5
借款人: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带担保的借款合同模板5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