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应详细列明违约责任,以确保双方在发生争议时合法权益能得到保障,在制定合同时,建议对潜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以下是九九范本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拍卖合同优秀6篇,供大家参考。
拍卖合同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出售的物品及起拍价
┌──┬─────────┬──┬───┬───────────┐
│序号│物品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起拍价│备注(物品所有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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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第二条 拍卖人采取网上竞价出售方式出售以上委托物品。
第三条 委托人如需要拍卖人保管物品的,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物品交付拍卖人。
第四条 双方商议,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在_________网站,对委托物品进行无底价公开竞价出售。
第五条 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交委托保证金_________元,在委托期间,委托人不能出售委托物品。
第六条 根据合同起拍价,在物品公告竞卖期间无人报名参加竞买,允许委托人再一次降低起拍价继续网上挂牌竞价出售,每次挂牌公告期限约七天左右,如果还是无人报名参加竞买,委托人从保证金中支付拍卖人_________元服务费。
第七条 如果在网上挂牌竞价出售期间有人应价,拍卖人只收取竞价结束后最高应价人_________成交佣金,交割完成后,退回委托人全额保证金;如果委托人拒绝交割,拍卖人从保证金中没收_________元给最高应价人,没收_________元作为拍卖人服务费,成交后要求在二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即刻办理交割手续。
第八条 如果最高应价人由于人为原因拒绝交割,拍卖人从最高应价人保证金中没收_________元给委托人,剩余保证金全额归拍卖人所有。
第九条 在竞价期间和结束后由于停电、网络或其他客观原因,拍卖人有权宣告本次交易延时、取消和重新开始。
第十条 拍卖人根据备注中委托人告知的物品所有权和证照等复印件向竞买人说明物品产权、来源和转户手续费用,如果交易结束后在办理转户过程中出现没有如实告知所引起纠纷,一切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人委托法律、法规禁止出卖、没有所有权和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委托人应赔偿拍卖人和买受人在交割过程中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a、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拍卖人(盖章):_________
拍卖人(签字):_________ 拍卖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有关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_________件。(略)
拍卖合同篇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人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拍卖人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拍卖物的交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拍卖方式:():[1]估低价拍卖[2]估高价拍卖[3]无估价拍卖[4]标卖
第五条拍卖期限: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拍卖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拍卖人可随时向委托人要求提供咨询,委托人不得拒绝。
2、委托人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拍卖人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3、委托人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拍卖人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负责。
4、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付受理费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验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拍卖人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5、委托人应按成交总金额的__%向拍卖人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拍卖人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拍卖人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拍卖人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委托人;确因拍卖人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拍卖人负赔偿责任。
8、拍卖过程结束,拍卖人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于7日内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委托人,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委托人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附件: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营业执照:
签约日期:拍卖人(签章):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营业执照:
签约日期:
拍卖合同篇3
委 托 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拍 卖 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及保留价(附拍卖标的清单,拍卖标的权属证
明文件)
第二条 权属及瑕疵
甲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委托拍卖标的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本合
同签署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拍卖标的的详细清单及详细资料以及合
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材料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如实向乙方告知拍卖标
的存在的瑕疵。
第三条 拍卖标的的保管
拍卖标的由 方保管。
若双方约定由乙方代为保管,则甲方应自本合同签署后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日内将上述拍卖物品交付乙方。如未成交,则由乙方在拍卖会结束后
次日起 日内移交回甲方。因交付拍卖物所引起的费用
由方承担;乙方代为保管期间发生的保管费用由__方
承担。
交付方式:
第四条 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会原则上采取增价拍卖方式,乙方可在拍卖进行中,由
拍卖师根据标的及现场情况调整拍卖方式。
第五条 竞买保证金及收取
1.竞买保证金按拍卖标的保留底价%以下的比例由
____方向竞买人收取。
2.拍卖标的如未成交,收取竞买保证金的一方在拍卖会结束后 个
工作日内将竞买保证金退还予竞买人(不计利息)。
第六条 拍卖会时间、地点 交付地点:
拍卖会时间:(如确因其他原因需改变拍卖会时间、地点的,双方另行协商)
第七条 拍卖成交价款结算及成交标的移交
1.拍卖成交后,由 方向买受人收取拍卖成交价款。
(1)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价款付清后,由方向买受
人移交拍卖成交标的。
(2)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后,乙方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
交确认书》; 向买受人提供拍卖标的相关权属证明,甲方协
助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乙方予以配合。
2.拍卖成交价款由乙方负责收取的,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
价款并在权属登记机关同意受理权属变更登记后的`个工作拍卖会地点:日内,乙方向甲方转交拍卖成交价款。
3.如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
的同时或甲方从买受人处收到全部成交价款时,甲方应同时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 如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则在买受人向甲方或乙方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的同时,乙方即可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
4.权属变更中所发生的各项税费,执行下列项
①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②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5.成交标的移交之前的各项欠费,执行下列项
①由甲方全部承担 ②由买受人全部承担(须明确数额)
第八条 拍卖佣金及支付方式
1.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后的 个工
作日内,甲方按下列 项向拍卖人支付佣金。
①按拍卖成交额的 %;
②在保留底价之内 %,成交价超出保留价部分按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未加说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
向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乙方未履行瑕疵告知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拍卖标的在保管期限内因保管不当出现毁损、丢失等情况,由
保管方承担赔偿责任。
拍卖合同生效后,由甲方保管的拍卖标的如出现毁损、丢失、涉
诉等情况导致的拍卖不能正常进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乙方为拍卖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拍卖中止或终止的,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拍卖中止或终止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双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合同附件,附件具有优先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订时间: 年月日签订时间: 年月日
附件一:拍卖标的清单(原件或复印件)
附件二:拍卖标的权属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拍卖合同篇4
合同编号:拍卖人 : 某某拍卖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委托人 :签订地点: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拍卖如下标的: ,保留价为人民币元。另附拍卖标的清单。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如实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资料和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
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年 月日之前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拍卖地点为 。
第三条
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
第四条
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佣金,支付方式为拍卖人直接在拍卖成交价款中扣除。
第五条
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买受人已向拍卖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且未发生任 何争议,且拍卖标的已经按照约定移交给买受人(不动产类标的以证照变更、产权过户等手续完结表示移交完毕,办理过户手续的费税由买受人负担),拍卖人应自上述情形结束之后 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佣金后支付给委托人,如逾期支付,按成交价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拍卖标的撤回与拍卖终止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标的或者终止拍卖拍卖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保留价 1 %的违约金。
第七条
拍卖标的不成交的约定
因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本合同依然有效,拍卖人应该在上次拍卖底价的基础上下调%作为新的拍卖底价进行再次拍卖,委托人如撤回拍卖标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原保留价 1 %的违约金。
第八条
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当对
⑴ 委托人的身份
⑵ 保留价进行保密。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拍卖人接受委托后,委托人不得就同一标的再行与其它拍卖人签订委托合同;
2、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3、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应向买受人提供有关手续,办理相关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应当交纳 元保证金,并存入拍卖人在银行指定账户;
5、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当将成交价款存入拍卖人在银行指定账户。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终止拍卖,并可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2、拍卖标的未移交拍卖人进行保管的,其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3、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参照该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4、因不可抗力造成拍卖标的损毁、灭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歧义,应按照《拍卖法》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委托人、拍卖人各执一份
附:委托人身份证明
委 托 人 :(签字或盖章) 住 所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
拍 卖 人 :(盖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
拍卖合同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委托乙方销售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原则,本着诚实信用、双方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委托销售房屋信息
甲方将坐落于长沙市 区 号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的房屋委托给乙方进行销售,并将与所销售该房屋的相关权益证明的法律文书文本(包括但不限于原件、复印件、影印件等)的资料交付给乙方,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相关权益证明的法律文书文本合法有效。
二、销售委托期限
本协议规定该房屋的销售委托期限自20xx年11月25日起至20xx年3月30日止。乙方利用其销售途径推广并销售甲方委托的该房屋,直至本协议规定委托期限届满或该房屋在销售委托期限内成功销售为止。
三、委托房屋的销售价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的保底销售总价款为人民币小写:¥202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贰佰零贰万元整。
四、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委托销售的佣金原则为:
1、本协议服务期内该房屋的销售佣金比例
(1)于本协议服务期内,所委托之销售物业销售成功,在第三条保底的基础上,该房屋成交总价的0.01%作为乙方的销售佣金;
(2)在第四条1—(1)款的基础上,实现溢价的,其溢价部分甲方收取0.01%,乙方收取99.99%用于销售团队的服务奖励。
2、该房屋销售成功的界定原则
甲方与乙方所推荐的购买客户通过网上竞拍成功并按照甲方要求支付相应款项,则视为乙方已经完成该房屋的销售,甲方应向乙方计算及支付相应的销售佣金。
3、该房屋销售佣金支付约定
在该房屋通过司法拍卖法院退回款的三日内,甲方按已收入款额以本协议第四条计算并支付乙方的佣金。
五、甲方责任
1、乙方协助甲方走法院司法拍卖流程,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
2、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缴纳土地出让金),若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
1、乙方所有对外宣传的该房屋的资料及信息都需要得到甲方的确认,并报之甲方备存。
2、乙方需根据与甲方确定的该房屋相关事宜制订销售策略、销售价格并开展相关销售工作,为甲方推荐该房屋的购买客户。
七、合同终止与解除:
1、该协议委托期限到期,则该协议自动解除。
2、该协议委托期限内实现该房屋成功销售并完成结佣后,则该协议自动解除。
八、违约责任
因甲、乙双方中任中一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赔偿损失之外,应双倍赔偿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等)。
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协议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手续等导致协议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九、其它约定:
1、甲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均被合法授权负责本次合作的.对接工作,在合作期间双方委托代理人达成一致的附属文件、签收单、电子邮件、微信、短信记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者银行的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可协商延后日期或取消本次合作,双方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3、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及费用严格保密,在没有经过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将本合同内容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最低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0元违约金)作为赔偿。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函件的往来按照合同载明的地址以特快传递的方式邮寄,邮政机构投递到该地址后被签收、或无人签收被退回、或地址不详无法投递等情形均视为送达对方,邮政机构的回执可作为有效的送达依据。
5、以上责任及义务,双方需严格遵守,违约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合同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决。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一、附加条款:本协议附件(如下,包含但不限于)具备与本协议文书同等的法律效益。
1、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2、甲方的委托申明;
3、甲方所提供的法律文书清单及附属资料件;
4、甲方需提供或证明的该房屋使用物件及费用结算的清单;
5、甲方指定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申明
(先生)郑重申明,自兹证明坐落于 市 区 号 室,(建筑面积 )的房屋的全部销售事宜,现委托 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 司进行全权处理,委托期截止日为 。
特此申明
委托人(签章):
20xx年 月 日
拍卖合同篇6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委托合同委托人(甲方)
拍卖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拍卖标的
(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依法拍卖如下拍卖标的:,〔见《委托拍卖标的清单》(附件1)〕。
(二)甲方保证委托拍卖标的是甲方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等资料〔见《委托方交予拍卖方的证明材料》(附件2)〕。甲方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条拍卖标的的保留价
(一)拍卖标的的保留价由甲方确定后填写(见附件1)。
(二)保留价需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拍卖标的的鉴定、评估
(一)拍卖标的需要鉴定的,按下列第项方式鉴定。
1.由乙方自行鉴定。
2.委托其他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方承担。
(二)拍卖标的需要评估的,由方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方承担。
第四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乙方于年月日之前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五条拍卖标的的保管
(一)双方约定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拍卖标的交给乙方,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二)保管地点:。
(三)拍卖未成交且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于拍卖活动结束之日起日内取回拍卖标的。
第六条拍卖标的的展示
(一)乙方应于拍卖会举行日前日展示拍卖标的。
(二)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拍卖标的展示期前将拍卖标的状况制作清单、图片和实物小样等封样资料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拍卖成交标的的交付
(一)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乙方收到买受人款项后日内凭乙方的有效凭证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二)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乙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第八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
拍卖成交,委托方按照成交价%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未成交的拍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因拍卖产生的实际费用。
第九条、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
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交齐价款,委托人和买受人产权过户或成交标的交付手续办理完毕日内,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扣除佣金和费用后的成交价款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
(一)因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二)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五、六项履行。
第十一条保密
双方对保密事项的约定:。
第十二条保险
双方对保险事项的约定:。
(一)甲方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
(二)拍卖开始前,甲方有权撤回委托,但撤回时应向乙方支付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予以赔偿。
(三)委托拍卖标的鉴定或评估的结论与本合同约定不相符时,乙方有权要求变更。甲方不同意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拍卖会现场竞价达不到保留价时,甲方可降低保留价继续拍卖。
(五)拍卖流拍后,甲方可连续变更保留价再次拍卖或者撤回委托。
(六)本合同终止前,甲方不得将本合同所载标的另行委托他人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否则需承担乙方损失。
(七)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拍卖标的委托他人拍卖;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不得低于拍卖保留价成交。
(九)当拍卖活动或委托拍卖标的出现法定中止情形时,乙方应当中止拍卖。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恢复拍卖,拍卖时间和期限另行约定。
(十)拍卖成交的,乙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及相关事项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拍卖未成交且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取回拍卖标的的,应向乙方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保管费,保管费为每日元;逾期日,乙方有权提存。
(二)拍卖成交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或者甲方交付给买受人的拍卖标的与拍卖前展示的不一致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约定的佣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追究乙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因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金额:。
(四)乙方低于拍卖标的保留价成交的,应补足成交价与保留价之间的差额,并按下列方式处理:。
(五)拍卖成交后,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逾期支付成交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日元的违约金。
(七)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
3.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盖章):
拍卖人(盖章):
附件1
委托拍卖标的清单
年月日
委托人(盖章、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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