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生产合同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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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署可以明确合作双方的期望和目标,一般情况下,合同的签署应该经过双方的法律顾问或专业人士的审核,九九范本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加工生产合同模板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加工生产合同模板8篇

加工生产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担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作任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承包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务承包分项工程名称:混凝土工劳务分项工程

三、质量标准和进度:质量优良(按原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实测实量符合合格率达到100%,并达到“xx省优质样板工程标准”。实测实量偏差控制:表面平整度≤8mm。

进度:每层控制进度,每层完成时间不超过10小时,每延误1小时扣罚200元并负责其它班组的误工费。

四、劳务承包范围、方式和单价:

混凝土工程(除卫生间反坎、烟道反坎外的所有砼):

±0.00以上按图纸注明建筑面积包干,单价:每平米13.5元(大写:壹拾叁元伍角);

±0.00以下含清水、抽水、平土、清土、垫层支模、基础承台、地梁、顶板、底板、墙柱等),单价每立米18元(大写:壹拾捌元);

五、履约保证金、结算及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为4万元整。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待达到项目部要求的质量、进度后,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承包的工程后返还全部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取利息。若乙方不按时进场、无足够人员进场施工或出现其它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该保证金不予返还。

2、结算和付款程序:竣工结算条件,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①项目竣工验收,符合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标准,达到甲方、监理和建设单位满意效果。

②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包含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完整计算书、工人每月工资表(工人工资表每月25日上交)、签证资料、施工工人每周签到表、施工图纸、变更资料等)。

3、甲方加盖公章的结算书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唯一有效依据。

六、进度款节点和支付方式:

本工程按以下节点支付进度款,不支付生活费等除进度款外的其它任何费用,实测实量少于95%的部分不予支付。

支付公式:合同单价×节点进度完成工程量×实测实量合格率×约定支付比例

(一)高层及地下室工程

1、完成地下室结构顶板工程及塔楼10层结构,约定支付比例70%;

2、完成塔楼10层结构至塔楼22层结构,约定支付比例70%;

3、完成塔楼23层结构至塔楼33层结构,约定支付比例70%;

4、完成塔楼屋面结构、所有二次结构及商业所有结构,约定支付比例90%;

5、竣工结算后4个月内支付完余款。

甲方只提供塔吊、砼和二级电箱其余全部有乙方自理。

乙方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混凝土浇筑前的清土、平土,清水、抽水,水平运输,跑道搭设、拆除、清理堆放,润湿模板、清理木模内的所有杂物,混凝土浇筑振捣以及施工缝、伸缩缝、沉降缝、后浇带、止水带的处理压光、需做防水处混凝土面找平原浆压光(用铝合金尺找平后用铁抹子压光,楼面或单独梁均不能有凹凸不平现象),凿毛、养护、包括楼板、梁、柱、承台、垫层的浇筑和垫层的支模、地坪结构板、空调板、线条、反边;砼蜂窝、麻面、露筋所有缺陷的修补,砼泵管的多次安拆,有可能存在的地基处理和换填、施工所需的振捣棒平板振捣器、三级电箱和线缆(不管甲方二级电箱离施工地多远乙方必须配足三级箱线缆长度)。

主要的实测控制:

工作交底和要求:

1、混凝土浇捣后的养护,柱围裹塑料薄膜或麻包敷盖进行淋水养护,坡屋面铺盖麻包淋水养护。

2、浇捣砼时的漏浆应及时清理、回收使用。在浇捣过程中,不能随意拆模板支撑,拉杆及拉线等。

3、现场砼运输机械地泵、车泵、布料机等的移机、接管、拆管、清理、加固等。

4、砼面的质量缺陷必须在拆模时派人员跟进,及时补救处理,确保颜色一致,无明显修补现象。

5、 模板拆除后砼表面缺陷的处理;塔吊料斗或泵送砼管道安装和清理堆放场地冲洗及清理等。

6、楼层墙柱和梁板砼无条件按现场安排,实行一次浇筑或分两次浇筑成型。

7、在泵送混凝土过程中,如遇混凝土堵管,乙方必须安排工人及时拆管清理利用,清理后并安装泵管进行继续施工(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如因乙方不安排工人清理泵管造成混凝土在泵管中无法取出,乙方按泵管原价赔偿泵管费用,赔偿金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拆模后,楼梯间的建筑垃圾(含其它班组造成的)的清理及楼板平整度处理,达到甲方满意效果。

9、混凝土浇筑前,砼施工缝必须及时凿毛,清理冲水。墙柱根部、施工缝、后浇带封模浇筑前的凿毛清理。

10、基坑挖土、装土清理边底,配合挖土机挖土,场地平整,厚度30cm内的挖填,找平,人工回填土的100m内人工运输、填土、夯实、洒水,工作面内的抽水、排水,边坡土面的挂布或网遮盖处理。

11、楼层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措施防止混凝土溅落到外架等处,如污染安全网,更换安全网的材料及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2、砼浇筑方量的控制,大于1m班组自负经济损失。剩余的按现场施工员要求进行处理。

13、要有足够的人员清理开挖的基坑、地梁土方和浮土,做好换土填土平整夯实等工作。夯实土方及为创造施工条件的石粉铺放;清理边坡浮土,整平夯实,确保坡度符合标准,清理因塌方而影响施工的土方;,及周边土方回填夯实整平;建筑物回填土回填(离建筑物40米运距内)分层夯实及整平(包括花池回填及滤水层铺设)。

14、浇筑二次结构(构造柱、窗压底等)用自拌混凝土时,乙方须配合甲方的施工负责自拌及浇筑。

七、关于合同单价的说明:

合同单价已包含约定的以下内容,单价一次性包定,合同无其它约定的,不再调整,仅不含税金。

a、合同约定的乙方全部工作内容和义务;

b、工人工资、雨休工资、停工窝工工资、工资性津贴、规定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来回差旅费和车船交通费、夜餐费、炊事费、加班补贴、赶工费、安全帽以及个人应得的劳保、福利费用、日常工作表现奖金、任何形式的进退场费和补助等。包含所有工伤费用及乙方原因造成的第三方受伤的医疗费用和处理费用。

c、乙方完成分包项目工序所需使用的全部材料的场内场外运输、二次搬运、周转、装卸、损耗、消耗等费用,施工用小型工具,零星材料等和合同要求的其它工作内容。

d、包人工、包材料、包安全、包质量、包进度和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机械。已综合考虑拆架后或甲供垂直运输设备拆除后,所造成乙方增加、签证工程施工引起人工运输和施工难度增加等的各项成本。已考虑以后人工涨价、物价、汇率的变动及工期调整等乙方承建本项目所因承担的各种风险(包括雨天、寒冷天气、水平和垂直运输不便等),乙方自负盈亏。

e、办理工人暂住证、劳务证、计生证等所有证件费用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费用。

合同分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已包括在合同单价内,不另计算任何费用(有另行说明的项目除外),乙方施工必须满足有关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验收标准及甲方、其他班组施工要求。若有以上个别项目或工作内容,乙方无足够人员及时进行施工、借故拖延或拒绝施工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班组进行施工,所需费用按实际消耗施工工日的2倍(工日单价按贰佰元计算)或按乙方未施工部分工程量乘以约定分项单价(详见附表1)的1。5倍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材料费、机械费另计。

八、设计变更和签证

1、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所发生费用按150%从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为施工前进行变更不予签证,施工完后进行设计变更单项人工工资在贰仟元以外,甲方才予以签证。除现场发生的无法按图纸计算的增加工程,可按临时签证工时计算外(统一规定单价为10元/工时),其它可按图纸计算的项目均不得签证工时。签证项目在施工中途全部不予支付,竣工结算才办理支付手续。

九、施工工具、周转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材料、机械和乙方自行承担的材料和机具见下表:

2、甲方供应的材料和机械,乙方必须合理、适当使用。属正常报废或消耗的`材料重新领用时,必须返还原材料报废样品或有效包装回甲方仓库确认注销。周转材料必须及时返还甲方仓库,甲方有权对乙方多领、损坏、浪费的甲供材料和机具进行索赔(按采购价1.5~2倍),并追究相应责任。

3、乙方自行负责工地范围内(含红线50米内外)一切施工材料的人工搬运、汽车装卸、堆码及进场材料的卸车,全部完工后的装车外运。

4、对施工所用甲供材料,须按甲方要求提前天数并至少提前7天,提供使用清单给甲方备料,施工中所用的一切材料、甲供机械等要绝对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安排及使用。如乙方不能及时提供计划造成的损失有乙方自负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为乙方人员代办暂住证和代购买乙方人员安全保险(发生费用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管理和有权对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和监督;

3、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个别不听话、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乙方工人。

5、检查、复核班组放线。

(二)、乙方工作与责任

1、乙方及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一切规章制度;

2、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乙方所有施工人员服从甲方整体工作安排、工作调度;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3、乙方施工进度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施工计划安排,并筹备足够人员和资源应付各种24小时赶工需要。

4、班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熟识施工图纸及施工操作素质,无条件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挥,乙方现场施工工人必须技术熟练,特殊工种具备上岗证。

5、负责工作面范围内因下雨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清理工作,包括抽水、排水、淤泥、垃圾清理等。

6、除楼层主控制线和标高线由甲方测设提供外,负责本工种现场施工放线;

7、负责本工种材料的领料、搬运和余料的回收、退库,或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地点堆放;负责工地范围内所用施工材料的人工搬运、汽车装卸、堆码及进场材料的卸车,全部完工后的装车外运。

8、必须有专职负责人,对乙方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等进行管理检查、监督、落实;

9、乙方施工前,对可能影响到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的情况,有义务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映,并得到有效回复后,才能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乙方须自负。

10、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自带流动人口所需的各种证件备查。

1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严禁任何仅收取中介费、介绍费而无履行现场管理责任的转包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四化”管理及实测实量管理要求施工。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进入现场人员必须穿统一的工作服,安全帽、佩带工牌,如有违反,按建设单位及甲方施工管理处理条例规定予以罚款,罚金于乙方当月进度款和工资中扣除。

3、乙方随时接受有关单位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接受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

4、乙方施工时,必须做到每日工完场清,因乙方留下的建筑垃圾影响其他班组施工时,甲方通知乙方处理而乙方未能按要求完成的,甲方有权派人清理,按每次实际清理费用的2倍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医药费除保险公司理赔后,余下费用壹万元以下,由乙方自行负全责,超过上述额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摊;若因乙方工人不听甲方管理指挥,安全措施不力、违章作业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工人进场三天内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登记、买保险。扣除保险公司承担费用外,10000元内安全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10000元以外5万元内,由乙方承担50%,甲方承担50%;5万元以上有乙方承担30%,甲方承担70%。

十二、施工管理

1、乙方应参加工地每周例会,例会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的补充。

乙方驻工地管理代表:电话:

乙方授权乙方驻工地管理代表处理与项目有关的业务,代表乙方不在现场期间,代表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职责和义务。

2、工地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乙方不得雇用童工(18周岁以下)、孕妇,不得雇用年龄超过50周岁者,不得雇用身体有残障者。

3、乙方每天每工序必须做好《班前作业安全及技术交底》和《各工序施工及质量检查验收记录》作为工程结算依据,无《班前作业安全及技术交底》和各工序交接无甲方管理人员签署意见的,甲方可拒绝结帐,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5、乙方及其施工人员有违反工地管理条例的,甲方有权直接对乙方进行罚款。乙方若有异议,需在罚款单公布或签收24小时内,向甲方反映,否则,当乙方已接受,自动生效。

6、甲方不与乙方工人发生任何经济往来,相关因乙方个人中途退场或亏本,所造成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与甲方无关。若乙方本人处理不当,造成乙方工人与甲方发生冲突、矛盾或围攻甲方办公室、破坏甲方财物等行为发生,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工人法律责任并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10000元。

7、乙方在进场开工前,必须收集齐全施工人员身份证、计生证等有效证件和彩色1寸相片2张,送到甲方现场办公室办理工作卡和投买工伤保险;未登记资料者不得进入施工区。

8、甲方有充分理由相信乙方在充分熟悉工程图纸、施工规范与本项目工程特点、难点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以对设计图纸、工程规范与工程的难点了解估计不足为由向甲方进行索赔与追偿。

9、甲方仅提供指定厨房场地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安排解决工人日常伙食并负责饮食的安全卫生,厨房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乙方工人发生任何食物中毒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10、若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在指定饭堂统一开饭,不得在工地现场另开小灶。

十三、违约责任

1、对不符合国家规范允许偏差的,除要乙方无条件返工到符合要求外,还对乙方处予每项500—1000元罚款,并负责一切返工损失;

2、承包范围内主要工作内容不落实做到的,每项每次罚款500—10000元;

3、乙方及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除受到甲方处以500—5000元罚款外,还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到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完成或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壹仟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或在施工期间出现明显的违背设计图纸、规范、规程等质量问题,而又不能及时整改,将给予伍佰至壹拾万元/处的处罚,并承担甲方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乙方承包权,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结算,在扣除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费用后,作自动退场处理。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至伍万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6、乙方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50%结算给乙方(扣除相关乙方发生的罚款费用、违约金、生活费预支等),乙方自动退场。

(1)、不服从甲方整体工作安排和调度,累计达二次的;

(2)、出现人力少进度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差,施工质量差、浪费材料严重等任何一种情况,在天内无法改善的;

7、乙方施工队伍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辞退处理,并赔偿相关损失:

(1)、聚众闹事、赌博,或无理取闹,或打架的;

(2)、工作上不服从甲方或乙方管理劝告的,不尊重甲方管理人员或藐视甲方管理人员的;

(3)、无合法身份证件、违纪严重或违法的;身患疾病、残疾或年纪在50岁以上的及其它不宜本行业工作的;

(4)、其它原因不宜留在本工地工作的;

十四、组成合同的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文件)

1、本合同和补充条款、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2、施工图纸(含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单、工程联系单

3、合同执行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甲方发放的施工计划、有关通知、文件要求、技术交底、施工方案和和会议纪要。

4、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补充合同等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和地方规范规程、验收标准、政策性规定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6、现场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上述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合同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规定较严格的条款为准。

十五、补充条款:工地现场负责管理

十六、以上不详之处按《工地管理规章制度》和《工地例会纪要》执行处理,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本合同壹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并缴纳合同保证金后生效,期满付清结算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附复印件)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加工生产合同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产品,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代处理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一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和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按计划随时加工甲方加工产品所用的原材料。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样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信息。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和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确认验收货物的样品。

4.甲方应根据双方确定的样品和标准验收货物。

5.甲方应严格遵守乙方关于加工方式、价格和数量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委托的内容和要求从事加工活动。

2.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样式、数量、质量和生产周期标准进行印刷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超过订单的数量和品种。

3.如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甲方原材料或成品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关于交货地址、价格、数量、样式、商标图形等商业秘密。

第四条付款方式和交货地点:

1.甲方决定款式、数量、质量等。委托加工的,乙方提供的货物经甲方验收入库后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

2.如果乙方以快递或物流方式交货,甲方有权在收到货物后对货物的样式、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货款,并要求乙方对其加工的不合格货物进行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不合格,经甲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需退货或再加工,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和加工费用。

第五条验收标准:

双方应在下单前确定产品的品种、尺寸和质量,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样品为准。

1.产品质量以甲方质量监督员的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为验收标准。

2.甲方必须在乙方将货物交付到指定地点后3天内接受产品并支付相应的合格产品货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最长交货时间向甲方交货,乙方每天承担该批货物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延误天数计算。

2.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经调查核实,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50万元的违约金,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3.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和授权手续不全或虚假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及甲乙双方合作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司法部门进行仲裁或司法解决。

第七条合同期限

1.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甲方的计划通知及双方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到期日,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与甲方续签合同的权利,但必须在本合同到期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企业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加工生产合同篇3

受委托方:(下称甲方)

委托方:(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就受托灌装加工饮料系列瓶装产品事宜,已平等协商,双方息愿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希共同遵守。

加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及商标

一、乙方所委托甲方加工的产品必须承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产品名称、外包装、标识)

二、乙方在委托甲方加工时必须出具具有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商标授理及证书和授权书、委托证明。

三、乙方所委托甲方加工灌装的产品商标见附表。

四、如乙方自己提供瓶、盖、抽检指标不达标,乙方承担责任。

加工费

一、甲方代乙方灌装加工乙方产品收取的各种品种的加工费见附表。

二、添加剂及包装物、原材料等按市场价的变动而增减。

三、产品包装、规格、商标、纸箱、瓶、盖由乙方提供的应在附表中表明。

结算方式

一、乙方下订单计划时,必须按订单计划的总货款加工费付予80%给甲方,余款在生产完成乙方提货时结清。

产品配方和加工规定

一、甲方保证配方中所使用的原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承诺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不合格原料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所有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确认样品验收货品。

三、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验收货品。

四、乙方承担自身产品的包装物(瓶、盖、包装标识、纸箱等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有关规定的责任。

五、甲方按乙方的计划通知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等),尽快安排加工生产,具体时间通知乙方,但乙方必须具备首付款到位,包装物到位。(注:如遇停电、水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交货,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说明原因)。

六、甲方按计划生产出来的成品,乙方必须在出货当日起10天提货出仓,如超期不提货,乙方负责交仓租费,每平方米按10元/天收取,并付清余款。

产品验收及质量

一、甲方协助乙方在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对产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样、送检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产品经由双方验收合格(外包装),方能提货出仓。

三、所加工的产品甲方确保在保质期内不出现卫生问题,如胀气、黑盖、颗粒无悬浮等,在市场或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有关质量问题(不符产品标准),如甲方生产过程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相关责任及直接的经济损失。因质量客户退货的运费由造成方承担,因质量受消费投诉,乙方应及时反映甲方,经双方努力确认有费用后,由乙方协助处理有关赔偿事宜,乙方可凭被赔偿者的地方医院诊断书或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款收据和消费者加有指纹的收据予甲方核算。

产品提货及销售

一、甲方发货必须收到乙方加盖公章或亲笔签字的传真或本人到场,也可以发信息,报提货车牌号,司机提货时必须将有效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留在甲方,否则乙方对甲方交付的货物不予确认,乙方有权追甲方不能交货的责任。

二、产品保持期内不属质量问题例如,销售不完和保管不善(如太阳晒裉色、雨淋、虫咬)及运输等破漏、变形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超保质期等一切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自理。

三、没有乙方授权,甲方不能将产品给第三方销售。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权干扰或对甲方生产加工上的'安排和生产的调度等行为。

二、产品名称及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要求备案的规定,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或对第三方造成侵权等造成甲方法律责任和相关规定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三、乙方产品商标、外包装、产品名称,不能有映射或近似其它品牌的侵权现象(例如:清火王、下火王、维生素饮料,不是植物果汁的果汁饮料等,产品商标中标识好委托单位、地址、电话,凡标识中印有奖售字样的必须按比例承诺,不能有欺诈行为)。以上的现象如有触犯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必须按各类产品规定标准生产。

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需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若有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双方订立合同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保密

甲乙双方应对其所知悉对方产品技术或生产工艺技术,以及经营动作的商业机密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违约方需承担一份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签定合同执行,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不属违约。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如有不尽事宜,另补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①双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乙方的委托书一份,注册商标、使用授权书一份④其它附件

加工生产合同篇4

本合同适用作为纺织品代加、食品代加工、奶粉代加工、带料加工、电镀加工、塑料加工等合同用。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 %( 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 %(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 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加工生产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当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加工生产合同篇6

委托加工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做生产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条款的有效合同:

第一条签约化妆品项目:

1、化妆品项目:甲方提供品牌委托乙方代加工生产化妆品,化妆品的品质标准和等级执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国家)化妆品质量、卫生标准及甲方核定的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要求,化妆品包装为甲方授权的品牌包装(以下简称:贴牌);贴牌的化妆品生产样品、包装样品和化妆品运输样品由甲方书面核准提供;乙方在甲方委托指定的化妆品项目范围内专业独立加工生产。

2、化妆品项目的特别质量要求:乙方为甲方贴牌加工生产不同品牌化妆品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甲方原生产品牌的化妆品相同质量等级。

3、授权使用的品牌生产场所:甲方授权乙方在乙方自办的厂,厂房地址为:——区,在质量标准指导下,乙方按甲方核签的订购单加工生产甲方授权使用品牌的化妆品,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调整品牌,甲方有权调整品牌及有效使用期限。

4、甲方独立拥有签约化妆品项目、品牌和包装图案的所有权益:甲方授权给乙方使用的化妆品项目、品牌和包装图案,乙方专门独立负责化妆品的生产供给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或不得通过第三方途径在国内外生产、经销、赠送和宣传推广其它与甲方相同或相似的化妆品项目及授权使用的品牌和包装图案。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以代加工的生产方式向甲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甲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灌装或包装产品在甲方采购订单注明。

第二条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1、生产及销售文件合法证件: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关化妆品特证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合同履行的交货方式、交货地址和入库验收:

⑴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交货地址送货,并随货同行向甲方提供工厂产品检验合格的合格证、成份检测报告等甲方要求的品质保证书面证明原件,由甲方进行抽样检验和计量,甲方填写验收单和入仓单。以甲方的验收结果作为甲、乙双方交货入库的确认凭据。

⑵乙方对甲方交货的承诺期,按双方确认的订购单交货时间交货。乙方不能按确认的交货期限规定达成,甲方按违约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理,如对甲方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此经济赔偿责任。

⑶合作期间,在乙方独立的仓库储存甲方循环一万瓶的包装材料,由乙方负责管理。

第三条、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检验及保证:

1、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及包装材料的质量,甲方提供的由甲方负责提供物料包材本身质量责任,乙方提供的由乙方负责提供物料包材本身质量责任,无论哪种方式提供,乙方都有在收料、生产、储存过程对产品质量检验的加工责任。

2、乙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甲、乙双方判定,因乙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乙方进行返工时,需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在合作之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

6、乙方向甲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甲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甲方客户在使用乙方所生产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甲方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确认属于

产品本身质量之后,可以对甲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乙方对甲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乙方提供的水性指甲油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第四条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乙方按甲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加工费用(包括乙方生产、检验、储存、搬运等),甲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的单价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由甲方在收货7天内抽检合格全部验收入仓单在即付款。

第五条保密条款及商务声明:

乙方对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原产地、产品品名、产品价格、产品使用、销售筹划等机密信息有保密责任。甲、乙双方为商业合作关系,双方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方只对授权乙方的产品品牌权益承担相关责任,而乙方生产经营的非本合同涉及甲方权益以及任何的违法商业活动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使用乙方“三证”的产品、包装,甲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乙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甲、乙双方本合同规定及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乙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甲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乙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的条件下的生产、运输、经销,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洪灾、

国家政策等),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在取得国家政府机构书面证明以后,甲、乙双方不予索赔。

第八条变更: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络方式(电话号码、传真等),变更一方必须在变更日前十五天通告对方;如有合同事宜变更,变更一方必须在变更日前一个月通告对方,否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其它:

甲、乙双方日常商务往来核签甲方的订购单、入库单、甲方《品牌使用授权书》及甲方核定的《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书》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讼的,甲、乙双方同意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争议。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名加盖公章,甲、乙双方须提供各自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卫生许可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至合同履行完毕失效。

甲方: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加工生产合同篇7

甲方(需方):

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加工物

第二条:产品质量符合双方技术人员认可的'质量标准及图纸要求。

第三条: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壹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壹日内答复。最终由双方技术人员签字确认方案及加工图。

第四条: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及数量:无

第五条:乙方按甲方的时间要求供货,于年月日开始供货。

第六条:由乙方送货至北京市内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负责;由甲方负责卸车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七条:产品数量、外观质量异议期限:由双方有关人员在乙方厂内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并由甲方填写产品验收单后由乙方出具模板合格证及原材料材质报告单。

第八条:乙方负责首次模板组装时的现场技术指导,保证在接到甲方要求售后服务的书面传真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售后服务。

第九条:结算方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按每日1%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安排卸车,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搁置时间过长(指车

辆到达现场后超过4小时及以上)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产品供齐,货款全部付清,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项

和实际发货单数量为结算依据;另以设计方案及设计重量清单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肆份,

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加工生产合同篇8

发包方:

承包方: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生产加工的安全管理,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包方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协议书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总结会议,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及考核相关安全生产的知识。

5、组织对钢结构加工厂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6、对在安全检查过程的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包方有权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又不按期整改的',发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所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二、承包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2、建立健全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的三项制度,从承包方负责人到生产主管到员工,做到责任到人。

3、在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如若出现由承包方负责。

4、操作人员上岗前,承包方必须按规定为其提供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6、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发包方监督检查人员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各项安全措施交底,必须认真整改、实施、落实到位。

7、承包方应在每日上班前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以及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等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教育讲话,并跟踪落实,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8、严格遵守有关国家劳务用工制度,作业人员工作前,必须先将承包负责人、作业人数、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的复印件报予发包方备案,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开始正常生产。

三、承包方作业人员的职责:

1、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各级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2、作业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未经申请和发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挪用、破坏生产车间内的各种安全防护、机械防护的防护设施。

3、文明生产做到日产日清、自产自清、活完场清,各类材料、设备放置要安全合理,并在指定地点分类码放,严禁超高。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四、事故处理:

由于承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不完善造成的伤、残、亡事故,承包方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发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五、奖惩制度:

严格执行发包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六、违约责任:

如违章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

七、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盖章生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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