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合同的制定,可以明确交易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双方必须遵守其中规定的条款,下面是九九范本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简约租赁合同5篇,感谢您的参阅。
简约租赁合同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元,按年结算。每20xx年x月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x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一、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日
简约租赁合同篇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坐落于老鹰山镇老鹰山中路八字大楼旁,房屋建筑面积五十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门窗完好,水、电供应正常,电表显示为 度)。
第三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20_年9月30日至20_年9月30日止。
第四条 租金按年由乙方支付人民币三千六百元(3600元)。
第五条 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要收据。
第六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七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七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七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三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约租赁合同篇3
出租方(房东)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承租方(房客)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兹有甲方将____区____小区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居住使用,乙方已对上述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时间为年,个人出租房合同协议书。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作为租房定金。待甲方交房时转入为租房押金。
二、租期内房租每年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住,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如同意,方可转租。甲方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押金没收,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租期满后如乙方续租,租金、租期由甲乙双方再重新商定。租期内水、电、煤气、宽带、闭路电视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付,并按时交纳,在租期结束时不得有拖欠,否则甲方有权在押金中予以扣除。
四、甲方必须保证房屋的产权清楚并负责缴纳采暖费及物业管理费,并在移交房屋是保证水、电、燃气等费用没有拖欠。如发生房屋产权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作为租房协议附件。
六、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七、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房内设施,使用中如有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等情况,应予修复,费用乙方自理。
八、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并当面检查一切正常后交给乙方使用,租期内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
九、租房押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乙方到期不续租,待费用结清交还电卡、钥匙后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退租时,乙方把清洁卫生搞好,恢复原来房东交付使用时的干净状态,否则甲方从押金中扣元作为打扫卫生费用。乙方在承租期间已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甲方有权打开房门收回此房,并扣除押金,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十、租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如发生火灾、跑水等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并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租期内任何时间,乙方人员不得在房屋内从事国家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在房屋里不得制造任何噪声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若有投诉3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子,押金没收。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三、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四、移交乙方的还有电卡1张、燃气卡1张、房屋钥匙2把。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十六、移交乙方时房屋室内家具、家电情况: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简约租赁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书。
一、甲方将位于 磐石珠城路115-117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及房间内所有的货架等固定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四、租赁期 叁 年,自农历20xx 年 正 月 十六 日起至 20xx 年 正 月 十六 日止。
五、 租金一年叁万叁仟元整(33000),交款方式为年缴。
六、水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
七、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八、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租金按市场同类定价。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 其他未约定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年 月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简约租赁合同篇5
兹经双方同意订立一切条件分列于后各愿遵守:
(一)业主将_____街/道_____号即_____大厦/楼_____座_____楼租与租客,双方订定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正(收租时另给收据为凭)及订明租用_____年,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规定租客在生用期内不得退租,否则按照所余租期之时间赔偿租金。保证业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保证业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部租金。
(二)租客不得分租或转租与别人,除所租用之楼宇外,租客不得占用其他地方。租约期满,住客如继续租赁或退租,须于壹个月之前以书面通知(续租则另订新租约方生效力),否则租客须补偿一个月租金给业主。如业主需要收回楼宇,亦须要一个月前通知租客。
(三)该楼之租金必须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缴纳,不得藉词拖欠,租客未按租约定的日期交租金,业主有权对逾期租金在逾期期间按日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过期十五天,租客仍未将租金交到业主或租客不履行合约内任何条件,业主有权利将此合约终止,当作租客毁约自动退租,另将楼宇租与别人及追讨欠租,租客不得异议。
(四)租客迁出时,必须在租期内将屋内物品全部搬走以清手续,业主所属物品除外,如租客藉故取巧不交回门钥匙或留下任何物品不予搬走故意阻延时间。在租客迁出后三天以内仍不来取作放弃权利论。业主有权不经公安部门及法庭等手续而联同贰名见证人将该些物品出售,所卖之款作为弥补欠租,如有不足之数,租客仍须负责,不得异议。
(五)该楼之管理费由租客支付,(今后如管理费降低或调高仍全部由租客支付)。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均由租客支付,房屋租赁登记费由业主支付。
(六)本楼只作之用。
(七)租客不得在该楼贮存违禁品或干一切触犯政府法律之事,倘经发现,即报有关当局究办。租客不得有喧哗或扰乱邻居安宁之举动,倘经别户投诉,租客仍喧扰如前,业主有权令租客迁出。
(八)租客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在该楼宇任何地方标贴或悬挂个人或团体之招牌,或具有宣传性质之广告。租客不得在该屋宇外装置晒衣架、花架、霓虹灯招牌等,如租客不依约遵守,业主得雇人拆除之,一切费用租客必须负责。
(九)该楼内之一切原来设备及间隔,租客必须征得业主同意,方可更改或增减。
(十)该楼一切门窗,厨房及浴室之设备如洁具、水龙头、水管等如有损坏,租客须免费负责修理或赔偿。如租客因疏忽而毁坏本楼之设备,损及别人之家具衣物或伤害他人等,租客须自投风灾、水、盗窃及意外保险,租客如有任何损失,业主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租客不得在该楼宇饲养猫、狗及使人厌恶之鸟类及动物。
(十二)租客不得拒绝业主派遣之人员,在适当时间入屋检视该楼宇近况或进行任何修理工程,当合约届满或终止前两个月,业主在不干扰原则下,租客须准许持有业主书面证明书之人士,在合理之时间内进入该楼视察。
(十三)租客搬进该楼宇时,该楼宇内之电器设备包括。
(十四)该楼宇之电表及水表均属业主名下登记,租客依照水电分表耗量付款,如租客欠租欠租超过15天,或多次催促而仍未交水电费等,业主有权拒绝供应电力给租客。
(十五)租客收到业主交来该楼大门及房门信箱钥匙共把,将来租客迁出时,必须全部交回业主,如有遗失,必须照样配妥不得异议。
(十六)《物品清单》。租客退房时以上物品应完好归还回业主,如租客故意损坏该等设备可被控告并负责赔偿。
如有损坏或丢失租客应赔偿。
(十七)本租约一式三份,业主、租客及见证人各持一份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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