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能够使我们识别出自己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弱点,工作总结写的同时我们更深刻地了解自己的潜力和不足,以下是九九范本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3年县民政局工作总结6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县民政局工作总结篇1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局能紧紧围绕大局,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17年主要工作亮点
(一)民生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1.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全部达标。12月底,全市纳入低保救助的困难家庭有33915户76623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6372户13385人,农村低保家庭27543户63238人),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420元/人月、270元/人月,比去年分别提高了40元/人月、30元/人月,比省划定我市2017年的最低标准均高出10元/人月;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分别为384元/人月、181.8元/人月,比2017年省的目标任务分别高出10元、9.8元。各县(市、区)城镇、农村低保补差水平全部达标,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8683.51万元。城乡低保救助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2.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部达标。12月,全市纳入五保供养14947人,其中集中供养1267人,分散供养13680人;各县(市、区)五保供养标准全部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均为580元,占20**年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6%。全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564.98万元。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五保救助已提前圆满完成。
3.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全部达标。今年全市累计支出住院医疗救助资金3271.76万元,累计住院救助15291人次,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2140元,比省2017年提出人均医疗救助标准提高到1556元的目标高出584元,更好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同时,认真做好资助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年资助9.5万人,资助资金1142万元。
4.孤儿生活保障工作全部达标。全市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240元/人月和760元/人月,100%按政策落实到位。12月底,全市有孤儿2274名,其中集中供养575名,散居供养1699名,全年累计支出孤儿供养补助资金2405.09万元。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5.殡葬基本服务惠民免费政策全面覆盖。积极推进落实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适当扩大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范围,出台了《**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从9月1日起对凡在本地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实施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全市预计免除6000宗,免除费用共914.2万元。
6. 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募集捐款共4586.58万元。同时,各地各单位认真部署开展对20**年市慈善会返拨扶贫济困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自查,摸清各地各帮扶单位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及成效,推进扶贫资金规范管理。
(二)自然灾害救助和重建家园及时有效。
在遭受强台风“彩虹”袭击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快速反应,紧急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全力以赴组织、指导开展灾害救助工作,调运并发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灾民的基本生活,努力帮助全倒户重建家园,确保他们有地方住、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所有全倒户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2154人,安排救灾资金1100多万元,发放应急期和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269万元,紧急调运发放矿泉水、大米等救灾物资一批,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三)社会福利事业全面推进。
一是努力推进县级养老机构建设。阳春市养老院项目施工正在进行中。阳西县养老院前期工作已完成,目前已完成建设局工程修建性规划设计,下一步将进行报建手续,报县政府审核中。二是出台了相关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制定《**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不断强化殡葬管理力度。加快推进“阳光殡葬”建设,认真开展好各级殡仪馆“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实现殡仪馆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不断增强殡葬行业透明度,提高殡葬服务满意度。今年6月,省民政厅组织对我市20**-20**年度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进行考核,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成果予以充分的肯定。
(四)村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
一是做好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按照新颁布的《广东省农村党务村(居)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指导村(居)委会做好公开栏升级改造,争取省级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经费42.4万元,各县(市、区)自筹解决村务公开经费60万元,全市基本完成村务公开栏改造升级。二是加强村务管理规范化,发放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簿、村民委员会工作大事记录簿、村务公开记录簿、村务监督记录簿等村务记录“四簿一卷”710套,规范村级事务记录。三是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89个村(居)申报2017年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五年全市累计615个村(居)创建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占74.45%。
(五)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把支持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纳入群众路线教育整改一项内容,下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60万元,同时,落实社区公共用房配套资金520万元,资助24个社区办公用房建设。二是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积极探索社区治理新方法。江城区推行片区经理人社会治理新模式,以片区为基层社会管理单元,对管辖的片区实行“定片、定人、定责”的三定工作机制。该项目作为我市民政工作亮点在2017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印发。
(六)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落实。
一是全市动员开展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以抗战胜利**周年、建军**周年和创建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了《**市创建第十届全国、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做好双拥模范城的申报相关工作,并顺利完成上级的迎检考核相关工作。二是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组成拥军优属慰问团,通过召开军政座谈会和走访慰问等形式,对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同时,全市支持部队建设2716.2万元,帮助驻军部队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落实优抚政策。全市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14〕182号)精神,调整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健全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的手中。四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年冬季至今,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803人。
(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得到加强。一是大力培育壮大社会组织。2017年全市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542个,新增323个,增长26.5%。二是大力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建设。一方面,继续深入落实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实施了社会组织分类等级评估,制定了《**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评分细则》、《**市全市性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和《**市全市性专业性、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并将等级评估结果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挂钩,促使社会组织依法办会、规范运作。目前,我市共有43家社会组织被评为3a以上等级,其中4a以上的有23家。同时,我们公布了3批具备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三是切实抓好社会组织“提升年”建设。认真抓好社会组织品牌化和枢纽化建设,积极配合市社工委建立我市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认定机制。目前,我们已配合做好枢纽型社会组织、示范性社会组织评定工作,已配合举办了三期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同时,出台《**市市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
(八)行政区划调整目标顺利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会同市委政研室积极推动调研论证和相关申报工作,顺利完成了阳东县撤县设区行政区划调整任务。2017年1月21日,**市阳东县撤县设区挂牌,正式成为**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做好阳春市部分街道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现已顺利通过了省民政厅、民政部的考核验收。
(九)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稳妥铺开。今年我局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着力组织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社工委联合下发文件,并以派发传单、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报考人数由20**年的300多人增加到今年的908人,通过职业资格考试的共有99人,比上年通过考试的的31人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二是着力推进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确立**市养老院“颐年安康”养老院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市社会福利院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创建项目以及**京师社会工作中心“慈幼共融守望相助”困境帮扶服务项目作为重点扶持的3个试点项目,其中市养老院、**京师社会中心项目还获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资助各10万元。三是着力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至目前止,全市共有民办社工机构6家,其中今年以来新增加4家,不再局限于民政部门一家发展专业社工服务,为我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带来了经验和活力。
此外,专业社工服务、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流浪人员救助工作都得到规范有序的开展。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二是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和宣传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三是殡葬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18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加强全市低保动态管理,完善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及早制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实施方案和2018年**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2018年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预测达到470元/人月、310/人月),城镇、农村低保补差分别提高到不低于423元/人月、195元/人月的目标。
(二)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加大地方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督促各县(市、区)尽早制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实施方案,实现各县(市、区)2018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17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的目标。
(三)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切实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推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继续落实好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70%,实现医疗救助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有效衔接,实现各县(市、区)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
(四)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临时救助与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早日出台《**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确保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得到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五)进一步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一是致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速镇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是全市今年殡葬管理工作的重点,力争年内完成每个镇有两个以上骨灰存放设施任务。二是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加快“五个一”〔一所省一级以上养老福利机构、一所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专业性护理机构、一个居家养老示范中心;每个县(县级市)有一所省二级以上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每个街道(镇)有一所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服务的福利设施〕工程建设,推动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养老院在2018年完成主体工程,加快乡镇级敬老院、老人活动中心、村(居)委会老人活动场所更新改造。
(六)进一步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一是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工作职责。确定江城区作为全市社区减负增效试点单位,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建立社区服务事项目录,开展行政事务社区准入制度,实现社区减负增效。二是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制定**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试点方案,指导江城区作为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开展工作,确定阳东区为我市农村社区试点单位。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理机制,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三是开展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指导江城区开展好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四是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督促村务监督机构发挥作用。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确保全市所有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社会组织发展。引导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以及理事会、参事会、乡贤会等各类组织参与农村基层治理。
(七)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继续培育发展。优先发展工商经济类、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农村类社会组织的登记,加大发展农村类社会组织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积极作用。二是健全评估机制。根据社会组织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绩效水平、社会反响等方面开展等级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等级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优先条件。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八)进一步提升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水平。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二是继续巩固双拥创建工作成果,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帮助基层部队排忧解难,解决优抚安置对象困难。三是深化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做好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落实工作,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
(九)进一步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普查规程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完成年度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目标。二是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完成平安边界创建年度考评任务。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完成阳春市春城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启动阳东区东城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工作,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和行政区划图编制工作。
2023年县民政局工作总结篇2
根据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我局从20xx年10月初开始,会同各镇人民政府,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全面的专项整治。经过镇、村自查自纠。县局督查、抽查及全面整改等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布置。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纪委书记和分管低保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各镇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民政负责人任组长,镇财政所、民政办负责人、镇联村(居)干部为成员的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请镇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我局印制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并于9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布置。
二、明确工作目标。
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推动我县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促进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变。
三、明确工作重点。
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以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理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
四、工作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张榜公示、入户调查、邻里走访、民主评议(听证)等方法进行。
(一)张榜公示。
从10月上旬开始,各镇以村(居)为单位,对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在村(居)公开栏、人口密集的村庄(街道)、交通要道等群众便以看到的地方进行了公示,每个村(居)公示地点都在3处以上,有的村公示到每一个村民组。同时公开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组织专人,并邀请县纪委、县财政负责人对全县各村(居)公示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公示效果良好,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关注。对群众举报线索,各镇均逐条调查核实。
(二)入户调查、邻里走访。
公示结束后,各镇组织专人会同村(居)委会干部,对本村(居)低保对象逐户上门核查,重点核查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家庭财产状况和家庭收入情况。经入户调查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坚决予以清退。
(三)民主评议。
入户调查结束后,对继续享受低保条件的对象,以村(居)为单位组织民主评议(听证)。评议未通过的予以清退。
五、专项整治结果。
本次专项整治全县共复核城乡低保对象xx户、xx人,清退城乡低保对象xx户、xx人,占已复核低保对象9.25%。其中正常退出xx户、xx人;占复核人数的6.8%,群众举报查实77户、142人;占复核人数的0.47%,过去政策性照顾的退伍军人、老干部、拆迁户、计划生育后遗症等,也就是“错保”405户、582人,占复核人数的1.94%。同时,对87户、159人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低保对象提高了补差标准。专项整治期间新增低保对象176户、493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此项工作,得到了县纪委的高度重视,县纪委项正兵书记明确要求,把该项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求纪委每位常委对自己联系的镇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镇纪委要全程参与。
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纪委副书记强进以及其他纪委常委,多次深入镇、村督查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每到一处都提出严格要求。要求各镇严格按照县民政局城乡低保对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核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有关规定的做法。
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不按章办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同时要求县民政局对各镇专项整治情况加强督查,把好验收关。对整治工作不到位的将重新进行审核,并找出工作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六、存在问题。
(一)城乡低保政策宣传还有死角,一些群众对低保条件、申请和办理程序不够了解。
(二)家庭收入难以核定。
(三)少数干部们存在着畏难情绪,工作责任心不强。
(四)基层工作力量薄弱、低保工作量大、任务重,而且对象层面多,调查起来比较繁杂,基层工作人员相对不足。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政策标准。
一是要加强对低保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快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建设,充分利用公安、房管、人社、税务、市场监管、住房公积金、金融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困难群众信息核对系统,杜绝“人情保”、“错保”现象的发生;三是要强化基层干部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二)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群众满意率。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力度,不留死角;二是要建立城乡低保政策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每个村(居)委会设立城乡低保政策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专栏,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三是主动邀请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乡低保制度的严肃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我局将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针对发现的问题,重点抓好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听证)制度、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坚决一查到底,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2023年县民政局工作总结篇3
上半年,全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五化”民政创建为抓手,突出重点,改革创新、顽强奋战,锐意进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上半年重点民政工作开展情况
1、提高站位,深化认识,突出重点,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
年初以来,局党委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时代要求,完善工作举措,强化责任担当,带领全市民政体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和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系列指示批示和要求,确保民政系统党的建设落到实处,起到实效,为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和精神保障。坚持落实“党委中心组为龙头、党支部为基础、党员干部为重点、集中培训为手段”的学习格局,积极推进民政系统以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按照规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t;支部主题党日实施办法>等四个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文件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在真“学”实“做”上深化拓展,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形成常态,长期坚持。成立了邵阳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引导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落实“两个责任”,抓好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工作。持续深入抓好两项专项整治,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执法监察检查,加大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力度,确保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忠诚度和纯洁性。
2、深入开展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对象认定清理整顿,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根据省民政厅部署安排,上半年,全市民政系统以“两线合一”为目标,深入开展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健全了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邵阳市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市政办函[20xx]88号),对全市所有农村低保对象和社会保障兜底对象进行“拉网式”的专项清理整顿。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不按标施保”、“拆户保”、“违规保”及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不准等突出问题。通过压实责任、强化督查等手段,目前,全市清理整顿工作已基本结束,预计全市农村低保(含兜底对象)人数为x户x人,其中兜底x户x人(含特殊单人保x人),剔除单人保后人户比例为1:2.85,占全市农业总人口的x%,比原保障人数减少了xx%。
3、强化责任,选优配强,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市村(社区)党组织、第十次村民委员会和第九次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步换届选举工作于2月xx日全面启动,按照加强党的领导、依法依规、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和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的原则,换届选举工作已于6月底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换届选举工作,将换届选举工作作为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周密部署,保障了换届选举工作的平稳推进。在选举过程中,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把强化党组织责任贯穿始终、坚持把强化党员身份意识贯穿始终、坚持把选优配强目标贯穿始终、坚持把严肃纪律和规矩贯穿始终”。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履职尽责,发挥好在换届选举中的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并抽调业务能力强的精干力量,参与各级督导组,每个月不少于20天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严密督查指导,既保证了进度,又确保了换届选举政策宣传到位、执行无偏差,为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发挥了重要作用。
4、全员动员,顽强奋战,全力以赴夺取抗灾救灾的阶段性胜利。
自x月x日遭受持续性强降雨以来,全市x个县市区x个乡镇(街道)x万人受灾,因灾死亡x人、失踪x人,紧急转移安置x万人,x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集中安置灾民x万人,受灾农作物面积x千公顷,绝收面积x千公顷;倒塌房屋x户x间,严重损房3254户8771间,一般损房x户x间,直接经济损失x亿元。
主汛期到来之前,全市民政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时修订了《邵阳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充分利用“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演练,有效提高社会公众灾害防范意识。灾害发生前,市民政局对出现强降雨预警的县市区进行了提醒和调度,提前组织群众进行疏散和重要财产转移。灾情发生后,全市民政系统全员动员,全力以赴,紧急投入抢险救灾,24小时值班值守,收集各地灾情,紧急会商,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得到了省减灾委和民政厅的充分肯定。在救灾过程中,市民政局紧急调拨救灾款物,并先后派出11个工作组,深入各县市区重灾点勘核灾情,指导基层抗灾救灾;广大基层民政干部职工尽职尽责,连续奋战10余个昼夜,紧急转移、妥善安置救助受灾群众,确保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有病能够得到及时医治。同时,我局在灾情发布、正面宣传、倡仪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抗灾救灾等方面积极进行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关注灾情、参与救灾的良好氛围。抗灾救灾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5、积极探索,创新开展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关爱功臣行动助推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民政部〔20xx〕52号、省民政厅〔20xx〕1xx号文件《关于建立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的意见》精神,我市于20xx年出台了《邵阳市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办法》,初步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近两年,我局在对重点优抚对象开展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活动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xx批次,共接待疗养对象x余人次;医疗巡诊踏遍全市九县三区,共x余场,巡诊优抚对象x余人,发放药品价值x余万元。以此为突破口,通过疗养对象以身说法,在退役军人群体内发挥正面宣传和辐射作用,为缓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4月下旬,xx省优抚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来自省荣军医院及全省xx个市州民政局分管局长和优抚科长、康复医院院长,对我市创新实践服务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的做法纷纷点赞。目前,我市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已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标准化服务规范,在制度上,以深化优抚服务管理精细化为目标,以“建机制、优方式”为举措,创新服务模式,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职责、规定、预案并汇编成册,对疗养和巡诊全过程进行规范。在过程中,对工作计划、疗养时间、日程安排、操作要求、保障措施等进行统一部署;以市优抚医院、市光荣院为主体骨干,县区光荣院为辅助补充,制度化、规范化地开展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工作。在效果上,实行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并重,注重增强重点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幸福感,注重宣传党和国家在优待抚恤方面的政策法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特别在全市退役人员中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对维护当前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6、强化服务,压实责任,着力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和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养老院的服务能力和服务品质,今年5月份,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了《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到2020年的总体目标、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并于6月初召开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协调会,对今年的具体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全市正在按照方案进行大检查、大整治,已完成了自查处纠,对发现的问题正在实施整改。
xx底,将组织民政、公安消防、食药监等部门组成3个联合检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取得实效。
20xx年,我局列入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任务为新增养老服务床位xx0xx张,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于年初制定印发了《邵阳市民政局20xx年重点民生实事民政项目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也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科学制定了工作方案;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均成立了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任组长,建立了重点民生实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相关单位和部门承办的责任体系。将重点民生实事纳入全市民政系统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各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的标准、工作进度和保障措施,确保每一件实事、每一项指标都有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建立严格的追责制度。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已完成养老床位任务数420张,其它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80%,在x月前,所有的实事项目都能按期完成,并能投入使用。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坚持民政“爱民、为民”的宗旨,发扬抗灾救灾中不畏艰难、不辞劳苦、顽强奋战的“xx民政人”作风,全面推进民政各项重点工作。
1、持续抓好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坚持落实“党委中心组为龙头、党支部为基础、党员干部为重点、集中培训为手段”的学习格局,积极推进民政系统以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按照规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落实“两个责任”,抓好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工作。持续深入抓好“两学一做”和两个专项整治,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执法监察检查,加大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力度,确保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忠诚度和纯洁性。
2、社会救助工作。继续抓好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对象认定清理整顿,落实兜底脱贫专项配套资金,向认定对象发放兜底脱贫保障金,实现“两线融合”;加强救助平台管理,规范社会救助审批流程,推进救助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建设。做好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录入更新及时,对接一致。深入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核对工作,建好市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实现低保审批、核对一体化。
3、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工作。进一步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提质扩容,实现美好社区建设全覆盖;全面实施城乡社区协商“四民工作法”,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断创新社区治理;加强城乡居民依法自治达标率统计监测工作;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促进基层民主。做好扩大市区面积行政区划调整调研、方案拟定、指导实施等工作;强化界线管理,创新平安边界建设工作方法和机制,加强区划地名管理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建设。
(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加强减灾备灾工作力度,补充因灾消耗救灾物资储备;做好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达到开工条件;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夯实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平台,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技能竞赛,提高城乡社区居民避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五)社会组织管理。持续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创新,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政府购买服务、慈善组织的认定、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编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等工作。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健全社会组织党建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深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加强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监管。
(六)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持续抓好“双拥在基层”活动的开展,进行“邵阳优秀军嫂”、“邵阳优秀退伍士兵”评比活动。加强抚恤优优待、事业经费管理,保障优抚对象各项政策待遇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做好广大优抚对象信访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四帮”活动及优抚对象精准扶贫工作;做好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适当扩大宝庆精神病医院、市光荣院接待能力。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探索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扶持就业创业措施办法,进一步推进“双带双促”工作开展。
(七)养老事业发展。高标准完成今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加快公办养老机构设施建设,督促相关县市区完成福利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努力实现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新突破。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认真抓好本地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营等工作。推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加大各级财力对养老服务的建设补助、运营补贴、购买服务力度,引导养老服务及管理模式创新。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进服务质量规范达标。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实践创新,破解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难题,引导社会力量提供专业化服务。
(八)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落实好《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的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抓好《慈善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每个县市区均建成1家以上慈善超市。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完善殡葬改革绩效考核办法,努力完善各县市区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
2023年县民政局工作总结篇4
临武县民政局现有在编工作人员50人,女职工20人。几年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全力支持妇联工作,主动将妇女儿童工作融入民政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维护妇女儿童生存发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为贫困妇女儿童排忧解难。通过不懈努力,临武县的贫困母亲家庭实现了贫有所助、病有所医、学有所医,居者有其屋。民政干部为有效解决贫困妇女家庭的困难,推进社会公平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近年来民政部门妇女儿童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民政局党组非常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摆上重要位置。从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入手,妇女工作做到了四有,即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开展各种活动入手,组织开展以知识竞赛、巾帼争先奉献三八、七一等重要节日娱乐活动,以此来激发本部门女职工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积极性,增强她们争先创优的竞争意识,为民政工作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入手,不拘一格使用妇女干部。目前,我局13个股级单位中,有5位女股级干部,她们分管的工作均取得了很大进步。2008年,在抗冰救灾工作中,我局李雪波同志获得全市三八红旗手的称号。
二是完善救助体系,切实维护贫困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民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了以救灾救济、低保救助、优抚、城乡大病医疗、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为平台的多层次、多方位的妇女儿童救助网络。在生活方面,把困难妇女儿童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目前,全县城市低保对象中,妇女儿童在保人数3918人,占在保人数的54%,其中14岁以下儿童在保人数2100人,占在保人数的38%,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120元。农村低保对象中,妇女儿童在保人数4208人,占在保人数的60%,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50元。同时,将孤老妇女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并优先在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在医疗方面,对特殊群体积极开展大病医疗救助活动,城市大病医疗救助42人次,救助资金12.6万元,农村大病医疗救助125人次,救助资金25万元。在慈善助学方面,积极开展贫困高三学生圆大学梦活动,每年投入资金10万元,资助20名大学生进入高校。在临时救助方面,救助流浪儿童67人,救助孕妇等各类妇女80人,收养登记5名弃婴儿童。在其它救助方面,为孤残儿童建立了健康档案,提供了各类救助。对全县18周岁的残疾孤儿进行手术矫治和康复。开展了对城乡低保户、特困户家庭残疾儿童实施明天计划扩面手术工作,共为各类社会残疾儿童实施手术23例,成功率100%。成功对6名儿童实施免费安假肢活动。
三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妇女参政议政地位。在第七届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规定每村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使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中妇女的比例均超过了30%。选举后,全县村支两委成员中女性323人,占总数的16%,其中支部委员115人,村委会委员208人,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参政议政的地位。
四是加快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步伐。积极宣传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杜绝了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的发生。积极提倡婚前体检,倡导建立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严格审核,把好登记关,防止骗婚或胁迫婚姻的发生,登记合格率保持在100%。在离婚登记中,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为根本,积极做好调解工作,落实妇女的住房、财产分配等生活保障措施及孩子的抚养教育问题,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部门对婚姻登记实行了信息化管理,把当事人所有信息录入计算机联网,防止重婚,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宣传,倡导尊重妇女的良好风尚。在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的建设中,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及各项对妇女儿童的优惠政策做为重要评比条件,进一步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妇女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救助力度小。目前民政部门虽然在救灾救济、低保救助、优抚、城乡大病医疗、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几方面对妇女儿童制定了救助措施,但资金基本上是县财政配套,社会各界的捐助少,多数患病的特困妇女儿童虽受到民政部门给予的一定救助,但仍然面临着无钱治病的难题。
(二)部门之间协调少,存在重复救助和救助不到位的现象。妇女儿童救助工作涉及残联、民政、社会劳动保障、司法、文化、公安、财政、教育、医疗卫生、妇联等十几个部门和机构。虽然各部门的主要职能不同,但某些职能又存在交叉,由于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机制,有时相互推诿扯皮,或对同一事项又存在重复救助的现象。
三、意见及建议
(一)建议上级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理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工作机制,提高妇女儿童的救助合力。
(二)建议上级部门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救助力度。
2023年县民政局工作总结篇5
2017年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黑龙江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为载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改善民生、为民解困这一宗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实力、秀美、幸福**做出了新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提高标准,应保尽保。全市城市低保对象33087户57374人,其中市本级23502户41878人,双矿集团低保对象6273户11381人,占市本级低保对象27.2%;农村低保对象25070户42469人,其中市本级3127户4539人;全市五保对象2719人,其中集中供养973人,分散供养1746人,本级五保对象161人,其中集中供养63人,分散供养98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30元;农村低保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到3710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6200元提高到672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300元提高到4704元,资金全面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加大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医疗救助比例由医保报销后的65%提高到70%,一般疾病的年度医疗救助封顶线达40000元,重特大疾病的年度医疗救助封顶线达80000元。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救助突发性困难群众10326人次发放救助金1427.7万元。四是重点对双矿集团开展救助。已救助符合条件的人员9574户15126人,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的1122户3229人,发放低保资金954.25万元;符合医疗救助1365户1849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37万元。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7087户10048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32.55万元。截止12月份,市本级支出2342万元为8165名患有疾病的救助对象实施了医疗救助;市本级筹资705.6万元资助市本级贫困群众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市本级农村低保、五保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参合资金62.4万元。五是有效应对洪涝、冰雹、雪灾等自然灾害,争取救灾资金917万元,全部发放到户,救助灾民6.3万人。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向省厅申报了7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一是以创建幸福社区为牵引,全力打造幸福社区。目前,已有61%的社区达到了幸福社区标准。二是构建新的社区组织体系。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社区工作站为平台、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管理新格局。三是清理规范社区工作内容。理清社区工作职责,梳理了社区工作任务、评比表彰、盖章事项等工作内容,保留社区盖章事项8项,取消82项,清理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台账、牌匾等。四是增强社区干部工作活力。市委派驻副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到街道、社区任第一书记,为社区发展增添了生机和活力。提高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和办公经费标准,建立社区干部绩效补贴管理考核机制,激发社区干部工作热情。五是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投入1340多万元,新建、改扩建了7个千米示范社区和15个达标社区。建立了30个社区日间照料室和10个社区儿童之家,普遍建立了社区联心室。目前,正在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六是深化社区服务内容。紧紧围绕社区就业、社区扶贫、社区环境和平安社区创建,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七是90%的城乡社区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不断完善了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八是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正在有序进行中,年底前将全部完成。
(三)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方面。一是积极推动公办养老服务业发展,向省厅争取1100万元,改建公办养老机构。第三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现改造完成,床位180张,已投入使用,第三期“医养结合”综合楼改建已完成,下一步将配备设施,招聘人员。利用闲置学校、办公楼等闲置资源,四个区分别建设一所老年人福利院。目前尖山区、岭东区、宝山区、四方台区改建的养老机构已投入运营。二是大力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全市已有7所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现已正式投入使用,新增床位330张。福泽康年养老服务中心、宝清县阳光老年公寓等大型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预计年底前主体建设完工。三是加快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候鸟式、健康养老项目。推出7个候鸟式养老项目,已招商落地项目1个,民间资本在建项目1个,地方政府在建项目1个,有4个项目正在积极寻求合作。四是加大特殊群体救助。实施“龙江爱心助残”“脑瘫患儿康复救助”等活动,对脑瘫儿童进行免费筛查,对符合治疗条件的13名儿童,安排到省社会康复医院进行免费手术和康复治疗。五是推进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出台了《**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六是积极向省厅争取民办公助资金110万元和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资金1030万元,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民办公助政策和公办养老机构开展消防设施等维修改造。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方面。一是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军地共建开展互办十件实事活动,我市再次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二是优抚对象补贴补助及时发放到位,提高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测算拨付优抚经费391万元,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资金,每月增加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贴300元,发放优抚对象冬煤补助每户1000元、重大节日补助每人800-1000元。为市本级城乡重点优抚对象缴纳医保参保资金50万元,提高了优抚对象住院二次补助标准,统一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及烈士子女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村合作医疗缴纳保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再次得到完善。三是协调政府部门垫付和匹配资金1197万元用于发放20**年和20**年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实现城乡一体化对接,并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四是市烈士陵园被国务院首次列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五是完成了20**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共培训120多人次。六是市本级为20**年退役的162名士兵发放309万元补助金。
(五)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方面。一是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市共采集地名信息8741条,测量地名经纬度、历史地名等各类信息25000多条。二是开展了平安边界建设。完成了第三轮县(区)级和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三是启用了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市新登记社会团体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5个,完成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网上审批前期准备工作。四是在尖山区建立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选取3个条件好、服务功能齐全的社区,每个社区重点培育3-5为老年人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五是推进了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专业社会服务工作政策研讨。六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10885对,离婚登记6379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七是全面建设了一条龙殡葬服务体系,提升了殡葬服务水平,全市死亡人口火化率在95%的全省最好水平。八是通过“三社联动”将社会工作纳入了社区和社会组织,尖山区、宝清县作为社会工作试点县区,优化了社区和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九是实施亲情式救助,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32人次,接收准确率和护送安全率均达100%。向省厅争取273万元资金,改建市社会救助站,为社会稳定提供了保障。
(六)班子队伍建设明显增强。着眼保证民政事业健康顺利发展,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等为载体,以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依托,全市民政系统以上率下、善做善成,学习教育成效显著。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实现了民政资金使用管理到位、窗口服务单位行风建设到位、民政舆论环境宣传营造到位,民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得到树立。同时,安全、信息、信访等工作的责任落实力度大、效果好,形成了安全无事故和信访形势稳定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民政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广大民政对象对民政工作的需求与民政部门解决问题能力不足,服务群众、满足群众所需、所盼还不到位的矛盾和问题。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政事业费投入不足
在**五时期,我市经济结构深刻调整,推动了我市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对民政事业的投入也逐年增加。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民生问题正由保障基本民生向改善民生迈进,健全社会救助,发展社会福利,优化优抚安置,都对新时期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对民政事业费的投入仍显不足。
(二)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速,我市的老龄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在省内比较,属中游水平,与经济发达地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还满足不了群众对养老的基本需求,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低、硬件建设欠缺、服务水平低等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制约了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如何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发展我市候鸟式养老服务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是当前民政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
(三)民政信息化建设缓慢
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和新常态的到来,“互联网+”在推进民政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但目前互联网如何与民政养老、社区等工作深度融合发展,从思想认识、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等方面还有欠缺和不足,没有形成用信息化推动民政工作,用“互联网+”推动民政工作适应新常态的良好工作局面。并且受民政干部职工能力素质、资金投入、技术条件等因素影响,民政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四)民政工作改革力度还有待加强
由于民政工作的传统性很强,常常就民政抓民政,工作对象是“盲、聋、哑、痴、呆、傻”和困难群体,工作方式计划的、单一的、封闭的思想仍比较浓厚,各项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的思路办法还不多,研究推进民政工作发展的措施站位还不够高,没有将民政工作放入到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变化的大背景下来谋划改革发展,由“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变的力度和步伐还有不足。
三、2018年民政工作思路
(一)围绕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效能。一是加大对矿业集团和森工林区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确保一户不重、一户不漏。二是筹集资金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与省厅信息平台实现对接。三是按照精准化扶贫的要求,全面建立农村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农村居民申请家庭的收入核对、认定工作,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对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贫困群众定期进行排查摸底,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特别是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农村低保家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对象,通过适当增发低保金等多种救助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四是推进“救急难”工作全面展开。按照省民政、财政出台《关于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所辖的四县四区全面开展救济难工作。并建立**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
(二)围绕幸福社区创建,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一是按照我市创建幸福社区目标和省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要求,2018年底全市幸福社区达标率要达到90%,社区建设达标率要达到95%。社区网格化服务要实现全面覆盖,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75%。二是继续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社区工作站为平台、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管理新格局,实现“一岗多能”、“一窗口”办结。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建立社区干部绩效补贴管理考核机制和社区岗位管理机制。三是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要不断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向上争取项目、市里以奖代补、县区投入资金、职能部门共驻共建等,购买、置换、新建、扩建等办法统筹协调解决社区办公用房。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及与社区公益用房相配套的办公设备、活动设施和活动场地,按社区实际和居民需求设置日间照料室、文体活动室等功能区域。实好《**市社区公益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四是突出抓好社区四项重点工作。即:做好帮扶解困工作、解决创业就业问题、抓好平安社区建设、抓好环境建设。
(三)围绕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业、推动我市养老机构向“医养结合”转型,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大力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完成第三老年社会福利院三期“医养结合”建设项目。推进福泽康年、宝山安康颐养、宝清县阳光老年公寓等大型医养类民办养老机构投入使用,实现医养结合床位数占机构总床位的30%。二是继续抓好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重点发展规模较大、功能配套、医养结合、绿色生态的养老服务项目,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要达到32张。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企业的沟通联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落实各项优惠补助政策,对2018年策划生成的5个千万元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落实力度。三是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乡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消防设施为重点的基础设置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积极引导参加全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降低养老机构在运营中的风险,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专业的管理与服务。
(四)围绕开展新形势下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巩固和发展好我市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保持国家和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进一步促进军民团结,军地互助。要以八一、十一、春节、清明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加强国防教育,集中重点的开展爱国拥军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以多种形式推出一批具有时代特点的拥军优属典型,弘扬爱国拥军的时代精神。要通过社区这个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双拥活动,使双拥活动深入人心。二是完善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认真贯彻相关政策,切实落实优抚对象待遇。三是安排好2018年“两节”期间市领导慰问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工作;及时下拨冬季取暖煤补贴资金,确保优抚对象安享暖冬。四是做好2018年冬季退役士兵和2018年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和地方经济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五)围绕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开展地名普查成果验收工作,对各县区进行监理后申请省厅对我市的地名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验收。编辑出版新的行政区划图,并建设**市地名网站。二是继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予和新登记证书换发工作,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指导县区建立1-2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抓好各县、区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人员队伍素质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家庭和谐,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四是以加强殡葬执法,清理殡葬市场为重点,推进殡葬环境整治和改革,转变殡葬系统行业风气,提升殡葬为民服务水平。
2023年县民政局工作总结篇6
为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领导班子和各支部班子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一)镇党委书记和各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二)党委分管领导和各支部分管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
(三)镇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镇党建办作为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指导协调的责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
镇党委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
容,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镇各部门、各村(社区)、各单位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如下:
(一)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扎实抓好以党委中心组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全年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九大会议精神等内容,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要内容,每年学习不少于两次。
(三)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有关分析研判情况及时报镇党委和区委宣传部。
(四)镇党委和各支部党组织会议每年至少四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将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向镇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镇党委将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五)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区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镇党委和各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建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六)加强对各类演艺活动、学校等阵地的管理,确保演出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加强网吧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七)加强宗教思想阵地管理,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与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促进各类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八)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镇党委书记和各支部书记亲自抓,领导和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级网络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旗帜鲜明地开展舆论斗争。切实加强网上热点事件和有害信息的监测处理,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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