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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产保护工作总结篇1
为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增强消费者知法、学法、用法、维权意识,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度“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统一安排,上海银行牵头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安排
为确保本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宣传活动顺利开展,上海银行由法律合规部负责牵头全行,对宣传活动进行统一部署、组织和协调,下发《关于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法律合规人员实施具体活动方案,负责对集中宣传日及整体活动情况进行推进、跟踪及总结工作。
二、活动总体情况
(一)参与情况
6月,全行各地区分支机构均积极响应、全员动员,认真组织并开展了本次活动。据统计,全行共200余家网点参与了本次活动,累计开展不同形式及规模的活动超过200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十万余份,参与员工数约1000余人,受众客户群达到十万人次。当月活动主要分为6月1日集中宣传日和服务月期间宣传活动,活动形式主要包括集中宣传日核心地段设摊、本行网点宣传、进社区宣传、利用多媒体渠道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总分行联动、行内普法活动等。
集中宣传日上午9:30-下午16:30,全行共30余家网点参与了集中宣传日活动,其中:上海地区各经营单位原则上在辖属行政区域内至少各选定一个位于主要核心地段、人流密集区域的网点或网点户外区域设立宣传台,进行设摊宣传活动,确保活动覆盖面和宣传效果,宣传点不仅覆盖了市区繁华的人民广场、南京西路静安寺商圈、徐家汇商圈、四川北路等,而且覆盖了崇明、金山、奉贤、青浦等郊县区域;各地分行参与网点则至少覆盖分行所在市域。
活动当天共接待客户6000余人,发放各类资料5000多份,涉及的宣传内容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我行各类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介绍银行服务收费价格标准等,得到客户的肯定。
(二)核心地段设摊宣传
20xx年6月6日,黄埔支行辖属建中支行于大境路菜市场开展了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月专项活动,支行员工于菜市场门口摆放摊位,向来往的顾客发放消费者保护宣传资料。在宣传过程中,有顾客询问关于短信收费服务的内容,经过了解,才发现这位顾客曾收到关于娱乐短信预定服务的短消息,因没有当场及时取消服务导致事后每月需要扣收一定费用。支行员工向客户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及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该顾客享有对娱乐短信预订服务如何征订的知悉权,同时还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和拒绝该项服务,由此可见该公司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顾客对支行员工的专业素养表示称赞。
成都分行清江路支行根据总分行活动要求,于6月1日集中宣传日活动当天组织人员(8人)到石人南路广场 ,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向客户宣传我行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规范公示银行服务收费价格标准,同时结合“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要求,向社区群众非法集资等相关金融知识,切实提升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杭州本级在市中心下城区武林街道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根据重点宣传人群择定宣传时间和宣传地点,按照预约时间在下城区孩儿巷98号陆游纪念馆门口设立了宣传点。余杭支行在人流密集的临平中山菜市场门口设立宣传台,同时进行设摊宣传活动。市中管理总部辖属淮海支行6月1日8时30分起在爱美高大厦一楼大堂人流密集区域设立宣传台,由两名员工进行设摊宣传“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之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活动。
(三)网点宣传
各单位在网点门口设置宣传咨询台,向客户发放“普及金融万里行”宣传册,主要涉及宣传我行投诉各种渠道和处理流程、销售过程中充分向客户提示产品特性、注意事项及风险点、规范公示银行服务收费价格标准等方面。
1、宣传我行的投诉渠道。不少经营单位在与广大客户的交流中发现,很多消费者尤其是老人,多多少少都遇到过金融消费权受侵害并且投诉无门的案例。他们要么与银行工作人员大吵大闹,要么直接打电话给媒体曝光,或者打电话给12315,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其他权利救济办法。各经营单位工作人员通过梳理,向广大客户介绍了维权的几种途径:一是向金融机构进行投诉,寻求解决;二是向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或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三是向银监、保监、证监等监管部门投诉;四是在人民银行试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地区,也可向当地人民银行设立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进行投诉;五是向法院起诉或根据合同约定提起仲裁。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介绍了我行处理投诉的工作流程。并提示客户,无论哪种途径解决纠纷,相关证据凭证都对于合法权益的维护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交易时就应当注意保存相关单证。
2、销售过程中充分向客户提示产品特性、注意事项及风险点。
各宣传网点充分利用此次集中宣传日的机会,在推销我行各类产品时,更注重对产品特性、注意事项及风险的的揭示,由其是销售我行理财产品时,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理财产品的风险及收益,明确告知我行对此类风险的防控手段,并通过对客户的风险评估,根据不同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推荐最合适的产品给客户。在销售网银产品时,充分告知客户网银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由其是对u盾使用、密码保护等作了充分提示。
3、明确我行的服务收费标准。在宣传活动中,各经营单位在营业网点主要区域,展示了我行最新的收费标准。在接受客户咨询的过程中,充分向客户披露了我行收费实行依法合规、统一定价、分类管理、质价相符、公开透明、减费让利的原则。我行服务收费管理必须要符合价格主管部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由我行统一制定服务收费价格及价目名录,各分支机构无权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名称等各要素。我行各项收费业务均“明码标价”,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对服务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监督权,使客户明确了解服务内容、方式、功能、效果,以及对应的收费标准,确保客户充分了解充分信息,自主选择。另外,还对特定对象实行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明确界定小微企业、弱势群体、社会公益等领域相关服务的优惠对象范围,公布优惠政策、优惠方式和具体优惠额度,切实体现扶小助弱的商业道德。
(四)进社区宣传
6月26日,天上下着小雨,但这雨水并没有阻挡龙茗路支行进社区宣传的脚步。在小区物业会议室内,支行工作人员召集了部分居民代表进行了宣传活动。将典型案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打印在彩色宣传纸上,会同总行下发的其他宣传单页一起发给客户,并进行了宣讲。
春申路支行来到春申锦城博士娃广场组织开展“爱护人民币、反假人民币”主题活动,从反假的角度来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活动使更多的群众掌握了识别真假人民币的知识,帮助人民群众了解反假币的基本常识、认识假币的危害性,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假币辨别能力,提高了群众的反假币能力,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反响和一致好评,从而提升了我支行的社会形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青浦支行在辖内各个社区设立宣传台宣传金融知识,期间,有一位居民反映,由于退休在家开始学习使用电脑,并在儿女的指导下了解网上银行快捷方便的优点,想要自己开通网上银行进行网购。对此,我行宣传人员重点介绍我行电子银行业务,不仅可以网上购物,还提供短信服务、账务查询、贷款查询、转账汇款等功能。并发放“上海银行20xx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宣传册以便居民更详细了解银行金融服务。有一位社区居民王老伯抱怨我网点周日不营业,临时用钱还要去支行营业部,行动不便。工作人员告知王老伯可使用自助设备在网点不营业时间取款,并且约好在工作日可至城西网点找任意员工,帮助其使用自助存取款。
浦东分行安排分行营业部及川沙支行于6月期间进社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同时临港支行及浦三路支行也积极响应号召,分别于6月22日、6月27日进社区开展宣传活动。主要宣传内容为:落实本月的宣传主题,推广消费者权益知识,告知群众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反假等金融知识,并向客户普及银行卡、信用卡、理财服务、网上银行及电子银行服务、自助渠道、95594新客服电话等银行业务知识,以及针对我行特色理财产品进行深入宣传讲解,并实时解答居民提出的疑问,受到了社区居民了一致好评。
长乐路支行在6月初由网点负责人、客户经理和高柜员工组队,以消费者保护宣传为主题,宣传金融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树立强化从业人员的消费者保护意识,减少金融纠纷为主题,把优质服务带进社区。这次活动设摊安排在静安公园内部,并与静安区消保委联合,与区内的电力、煤气、公安、技防等多部门共同设摊,为往来的社区居民宣传保护知识。长乐路支行准备了充足的宣传资料,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的相关资料等,其中包含防范电信诈骗、及银行产品诸如电子银行、信用卡、养老金业务、理财产品的宣传单页等。
奉贤环城东路支行在南桥镇奉浦九华苑居委会开设了专题讲座,不仅增强了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升了我行员工的服务质量,也提高了我行知名度。
(五)利用多媒体宣传渠道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全行200余家网点、300多块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本次活动标语:“上海银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火热开展中!”,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六)总分行联动
6月1日活动当天,总行法律合规部指派六名员工分别赴上海地区市北管理总部、市中管理总部、市南管理总部、总行营业部、浦东分行辖属的五家网点作了专门指导。为此,总行法律合规部专门制作了“金融消费者权益”释义及相关法律法规合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问答、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标语”等宣传材料,并由派驻人员从专业角度进行现场普法教育,获得了客户良好的反响。
(七)行内普法培训
各经营单位根据总行法律合规部的部署,借此机会开展了多项行内普法培训活动,如杭州分行在以往开展培训工作的同时,更加强调本月对打击非法集资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材料的培训,分行通过电子文档系统、电子邮件、日常月度工作培训学习等多种方式,集中加强本月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有关资料的培训学习。
三、活动中涌现的小故事、典型案例
案例1:
20xx年6月3日晚7点30分,宝安支行员工捧着两大锅装得满满的糖水,送到了露天观影广场。行员在向群众分发糖水的`同时,向客户普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银行卡、理财服务等银行业务知识,重点结合我行“易精灵”“金桔贷”展开宣传,并认真解答消费者的咨询。通过“送糖水”活动,不但增强了群众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认知,同时增进了支行与四周群众的感情,宣传了上海银行的各项服务,为今后服务老客户、拓展新客户打下了基础。
案例2:
郑先生在君汇支行现金柜台办理开通手机银行的业务,在等待办理业务的同时,对柜面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资料进行阅读,大堂经理与其进行了深入的沟通。通过讲解和交流,郑先生对宣传资料上的“监督权”一项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此次的柜面宣传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案例3:
客户刘先生,路过科技园支行大门时特意前来了解有关慧通卡相关优惠以及近期黄金走势,支行员工主动耐心地为其提供解释和服务,同时也介绍了我行黄金(t+d)业务,并提示刘先生黄金业务在近期投资需注意的风险点,切忌盲目投资,跟风买卖,要咨询专业人员,了解市场动态后才可慎重投资。此外,刘先生还咨询了信用卡业务及使用卡时的注意事项,后续我行将继续跟踪客户,做好服务工作。
案例4:
南京分行大堂经理讲述了活动期间发生的一个真实案例:“记得活动期间的某天,有一位顾客刚进大厅就对我说:‘小姑娘,你们屏幕上显示的普及金融知识是什么意思啊?’我说:‘可以告诉你如何保护自己的金融消费权益,还可以告诉你一些金融知识。’那位顾客听了之后立刻拉开椅子对我说:‘那你就和我讲解一下吧,我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于是,我拿了我们的宣传手册给他看,当看到不明白的地方他会问我,我会慢慢地给他解答,他也很有耐心的听,当他离开我们网点的时候,很感谢我,那时我感觉作为从业人员就应该树立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意识,为客户提供真正优质的服务。”
四、活动效果评估
通过集中宣传日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我行与客户的沟通与信任,市北管理总部、市南管理总部、南京分行等经营单位辖属网点还借助本次活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产品营销相结合,以“营销讲合规,合规促营销”的理念,积极挖掘潜在客户,推荐我行金融产品。
路产保护工作总结篇2
按照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对环保工作要求。一年来,我镇结合实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了宣传教育,群众的环保意识显著提高
一年来,我们出板报十余起,运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此外,我们还对龚坊中学、小学开展环境保护专题讲座,促使人们的环保知识不断丰富,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呈现出了人人关注环保、人人自主环保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了规章制度,环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一年来,我们认真履行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坚决制止和打击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如龚坊农贸市场建设)认真执行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积极引进发展绿色环保企业,如江西台大农业科技园有限公司,把好环境保护质量关。特别加强了对龚坊镇城镇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对该饮用水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达标。划分了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制定了饮用水水源管理办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三、开展了环保整治,村容镇貌焕然一新。一年来,我们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城镇设立垃圾窖,安排人员定期清扫;在全镇推行了八个新农村建设点,开展了城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了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为全镇人民营造了一个整洁、卫生、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开展了环境特色申报,开创环保工作新局面
8月份,我镇在做好环保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向省环保局申报了“环境优美乡镇”。在全县各中、小学环境卫生评比中,龚坊中学也被全县评为“绿色学校”。
总之,一年来的环境工作中,我们加强了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增强了人民的环保意识,开创了环保特色工作,全镇的环境安全态势平稳。
路产保护工作总结篇3
20xx年以来,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新消法的贯彻实施为抓手,紧紧围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各类专项行动和消费教育引导等重点,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完善社会维权机制、解决消费权益纠纷、加强市场监管、打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了消费维权工作效能,营造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消费环境,有力维护了消费安全和市场稳定。今年上半年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新《消法》的宣传培训普及和贯彻运用,营造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浓厚氛围
一是在培训和运用新消法的维权实践中紧紧把握新消法的主要特点和新的规定,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撑。
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新消法宣传普及活动。通过机关会前学法活动、3.15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现场咨询服务、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开设消费课堂等形式,普及新消法及消费维权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广大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显著提升。
三是在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消法学习培训,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经营者及消费者代表集中学习、讨论,收到明显效果。
四是通过“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和12315“五进”活动,让新消法走进社区、商场、市场、超市、企业和景区,通过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消费教育示范基地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受到消费者和企业的广泛好评。
五是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在眉山日报、中国消费网、四川消费网上对新消法特点及运用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宣传报道,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新消法的知晓度,增强了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升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全市形成了依法维权的深厚氛围,进一步营造了科学、理性、放心、安全、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二、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以市场巡查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和巩固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监督经营者认真落实商品质量管理责任,加强经营者诚信自律,实施进销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把好商品质量源头关。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和查处不合格商品和其它各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维权力度进一步加大。结合实际,立足职能,在流通、消费等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对钢材、抽油烟机、消防器材、汽车用品、黄金珠宝、电线电缆、手机等7类商品135个批次进行了抽查检验,4个批次消防器材和7个批次汽车用品不合格,各区县工商质监局正在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查处,其余商品还在检测过程中。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今年共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和各类消费侵权违法案件138件,罚没金额140万元。
三、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
一是按照省局“红盾春雷行动20xx”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了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二是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以童装、童鞋、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儿童用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学校周边小卖店等为重点场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儿童用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40户次,规范6家无照儿童用品经营户,现场责令整改2户,受理消费者对儿童用品质量的咨询10件,投诉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通过整治,儿童用品市场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净化。
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
四是根据《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五个突出”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突出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维修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服装鞋帽类商品,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突出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集中解决消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交通工具类商品,集中解决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突出问题;突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集中解决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通过商品抽查检验,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农村市场、城郊结合部、校园周边、社区的检查,认真进行清理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质量承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五是根据《眉山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以查处服务领域违法行为为重点,切实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突出重点,强化市场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以有线电视、电信、供电、供气、供水、医疗、美容美发、旅游、中介等与消费者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业为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以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为重点问题,切实加强维权和执法力度,收到明显成效。全系统受理服务领域消费投诉8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办理服务领域消费侵权案件10件,罚没金额12万元。
六是立足工商职能,配合市食安办、市食药局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配合检查食品生产单位50余户,检查食品经营户800余户,集贸市场60个,取缔无照经营30余户,责令整改20余户,立案查处商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食品违法案件31件。七是按要求开展了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消防安全。
四、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规范,统一使用“消费者投诉举报记录本”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手册”,开展业务培训。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12315维权网络,拓展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提高了维权质量。“一会两站”、12315“五进”及12315平台数据信息录入工作扎实推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加强“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建设,加强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夯基层打基础,将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制发了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工作方案,在全市推进这项工作,按照“八有四统一”标准在社区规范设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聘请社区网格员为消费维权联络员,实现一般消费投诉不出社区,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开展“诉转案”工作,形成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置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合力。洪雅县工商质监局通过“诉转案”办理侵权违法案1件,罚没金额3万元。全市维权工作人员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办消费者所需,真心真情,依法维权,处理消费投诉,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受各类消费咨询3000余人次,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4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
五、抓消费教育工作,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一是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低碳的消费方式,全市在各类媒体上宣传报道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40余次,形成了较大的宣传声势。
二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重点突破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消费维权的浓厚氛围。
三是通过组织“消费教育讲堂”、法律进民企活动、建立和完善“消费教育示范基地”、12315“五进”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
四是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着力营造了科学、理性、安全、放心、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下半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重点围绕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宣传贯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重点领域消费维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等工作来开展,提升维权效能,维护消费权益。
路产保护工作总结篇4
20xx年,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相关科室的大力协助下,我科紧紧围绕“保红线、保增长”的指导思想,面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用地保障工作
一年来,我科结合今年开展的“保增长保红线”和“企业发展服务年”活动,积极应对新的经济形势,从保障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创新工作方式,全力保障我市建设用地
1、建章立制,承诺时限。
我科除全面、规范贯彻落实部、省有关扩内需保增长等各项文件精神外,起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帮扶工作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通知》(焦国土资〔xx〕95号)。进一步提高办件效率,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简化并规范了建设项目报批材料和建设项目审核程序,着力减少申报用地中的不规范、不完善现象。同时承诺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过程中,属权限内审批的,凡符合要求的并受理的报件,从受理到办结,均控制在6—8个工作日内完成;属权限外审批的,对符合要求并受理的报件,从受理到上报,必须在4—6个工作日内完成,切实为用地单位提供最优质、最快捷的服务。
2、超前服务,全程跟踪。一是年初组织召开了四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西部工业集聚区管委会、教育局、电厂、焦煤集团等单位用地计划申报座谈会,及时掌握项目用地意向,并要求各辖区分局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超前介入,帮助把好产业政策关和节约用地关,为加快审批创造了条件;二是建立台帐,全程跟踪服务。今年我市中央投资项目、省重点项目、8511项目、1074项目、市重点等各类重点项目141个,为及时掌握每个项目进展,我科建立项目日报制,每天将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统计,建立了用地服务台帐,从项目用地预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各个环节进行全程服务。并指派专人做好有关建设用地申报工作,加快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进程,推动项目早日动工。同时还抽派专人到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办公室工作,积极指导用地单位手续办理,积极主动服务我市各类重点项目用地;三是加大和省厅、市财政、劳动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尽可能缩短取到批文时间。针对20xx年未批复的用地项目,一方面积极与省厅沟通协调,专人吃住郑州,跟踪办理,及时掌握用地项目报批进度,另一方面提前向政府汇报已批项目情况和需缴新增有偿使用费情况,协商财政部门及早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多次和劳动保障部门协商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劳动保障审核意见等等。截止目前,20xx年全市上报的`68个批次用地,单选4批已全部获省政府批准,其中市区新增费亦全部缴纳完毕,确保了焦作煤业合晶科技、20万吨离子膜烧碱、南水北调安置小区、焦作市看守所等一批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国家、省、市各类重点项目有104个用地手续已办理完毕,办结率为73。8。已审查上报用地报件16个批次(其中市批农转用3个批次,上报征收12个批次,单独选址项目1件),面积达303。8179公顷(合计4557亩),另有“职教园区一期”、“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厦工工业园区”等4个已上报至省国土资源厅;9个市局正在审查,近期即可上报省厅,9个县(市)局和分局正在组织报件,15个项目正在申报立项
3、严格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审查及批后报备。首先是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审批集体会审、会签制度对建设项目报批材料进行的审查,通过相关业务口审查会签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程序和审查质量;其次是坚持落实各业务口会签通过后再办理制度,杜绝走形式,确保每个建设项目的审批都能作到公开和公正,准确无误;三是严格建设用地报备制度。各县(市)在国家、省批准建设用地后10内向省报备相关电子文字、图件等数据材料,为进一步强化征地批后监管提供有力保障。(二)强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努力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
一是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从源头上抓好节约集约在计划上,严格计划管理,禁止超计划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禁向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类项目供地。在布局上,引导企业向工业集聚区集中,以集中促节约。二是切实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依照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用投资强度、投入产出效益、建筑容积率等指标控制土地利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盘活已批未用土地,起草下发了《关于转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批而未征和征而未供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对全市土地“批、供、用、补、查”进行了调查摸底,经市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焦作市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允许将批而未用土地置换给急于落地的项目。三是优先保障民生用地。对关系民生问题项目用地,优先保障,供地程序上实行“绿色通道”,随到随批,保证了廉租房、新区医院、工业聚集区安置房等项目供地。四是优先保障市重点工业项目供地。完成了南水北调小区、中兵光电园、醋酸丝、多晶硅、佰利联等工业重点项目的供地工作,共出让土地18宗(其中挂牌11宗,协议出让7宗)面积共计1505亩,收取土地出让金12521万元,划拨土地3宗面积135亩,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17宗,涉及土地面积达334亩。
(三)完善规范征地相关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原有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的实际情况,为保护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的权益,根据我市目前的物价水平,参考外地市实施的附着物补偿标准,我们起草并报政府出台了《焦作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较大幅度提高了附着物补偿标准;同时针对实际征地过程中出现的同地不同价,征地价格随意强等导致征地难等问题,对20xx年征地区片地价成果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增加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使得被征地农民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耕地保护工作
(一)、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今年我市首次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从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中单列,市政府与六县(市)、五区政府签订了20xx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耕地保护的政府责任。同时出台了《焦作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细则》,对耕地保护的各项责任目标进行了量化分解;成立了由贾书君副市长任组长的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由领导小组每年11月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耕地落实保护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等级,并对各县(市)区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排名,实行奖惩。
(二)、开展全面自查,认真备??
今年,为迎接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期中考核、部20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省政府对20xx年度省辖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及国家三部(局)对20xx年度省辖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我科及时向市政府做了专题汇报,按照“规范化、高标准”原则,规范内业档案资料,制作了焦作市耕地保护宣传片,并从目标责任制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等九个方面认真进行了自查,向省厅报送了《关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报告》(焦国土资〔xx〕29号)。对全市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内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非农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进行了清查和汇总,于20xx年3月上报省厅《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的报告》(焦国土资〔xx〕31号),对全市20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进行汇总、分析。4月10日顺利通过了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组对修武县xx第八批乡镇建设用地占补平衡项目进行了抽查。4月21至22日顺利通过了省政府对我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检查,检查组调阅了修武县、下载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部分资料,实地查看了修武县基本农田补划现场和下载县补充耕地现场,对我市耕地保护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3月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下发《20xx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的通知》(国土资发〔xx〕33号),根据通知要求,我科及时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成立了由市政府牵头,国土局、农业局和统计局组成的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详细的迎检工作方案,认真进行了自查并代市政府起草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报告》(焦政文〔xx〕41号),制作了耕地保护专题片和宣传展版,建立了《焦作市20xx年度补划基本农田登记台账》、《焦作市20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焦作市20xx年度补充耕地储备指标划转登记台账》、《焦作市20xx年度占补平衡情况统计台账》、《焦作市20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验收情况统计表》、《焦作市20xx年度建设用地台账》和《焦作市新增耕地台账》等相关台账,5月30至31日,国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组对我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和孟州市耕地保护专题汇报,查阅了市本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相关资料,并对孟州市基本农田补划现场、国投项目区和补充耕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同时又对我市黄河滩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进行了视察。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我市耕地保护各项工作得到了部、省好评,为河南省名列全国第二做出了积极贡献。
路产保护工作总结篇5
北京市文物安全工作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始终以维护首都稳定,几年来。构建和谐北京为中心,以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为重点,以提高执法效能、提供廉洁高效服务为目的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业管理入手,强化文物法规教育,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加大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建立了有效的文物安全和执法体制,使文物安全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文物安全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尤其在平安奥运行动”国庆平安行动”中,市结合文博行业工作实际,坚持以“平安北京、文物平安”建设为主线,以落实责任制为抓手,以确保文物安全为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安全工作机制,狠抓责任制落实。经过文博系统干部职工全力以赴、齐心协力和忘我工作,有效消除文物安全隐患上取得明显成效,取得了两大“战役”胜利。截止到今天,市连续11年没有发生大的文物安全事故,受到国家文物局和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向各位领导汇报:
文物独具特色,数量多、等级高、分布广、影响大。目前,辖区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8处(114个单位),文物安全工作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北京作为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4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68处,还有20x多处文物普查登记项目,另有地下文物埋藏区36片,历史文化保护街区40片,各类博物馆151座,各类馆藏文物200余万件。市文物现状构成了市文物工作的特点,因此,北京市文物局担负着保护和传承首都历史文明的重大责任。随着形势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日新月异,市文物安全工作面临着诸多新的困难和新的挑战,同时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大隐患整治力度
近几年来,由于国家文物局的正确指导,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积极采取措施,一方面强化教育管理,建立、完善各种安全防范体制,另一方面逐年加大安全设施建设投入,每年投入消防、技防设施、设备的资金近3000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就整体而言,我市的文物安全形势良好,发展态势积极稳妥。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经济建设与文物安全的矛盾,对我市文物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一时还难以彻底消除,各种社会矛盾给文物安全带来的威胁不断加剧,如何在新形势下保障文物安全,已成为北京市文物局各级领导干部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认真调研,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总的看,居民占用的文保单位隐患较大,多家单位共同占用的文保单位安全状况较差,开放单位相对隐患较少,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北京32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文物周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占60%,由于这些文物大部分集中在二环内,级别高,深受国内外广泛关注,文物保护责任重大。我国文物建筑多为木结构,易燃,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的居民紧邻古建筑私塔乱建,有的直接搭建在古建筑的院墙上,通道狭窄,阻碍消防。如孔庙国子监、智化寺、法源寺、白搭寺、克勤郡王府、庆成宫等文保单位几乎被居民包围,居民的居住安全条件很差,一旦失火必然殃及文物保护单位。近两年智化寺院墙外的居民住房曾发生过几次火灾事故,所幸扑救及时,未危害到文物。目前存在的问题是:
1、居民占用文物保护单位隐患问题突出,对文物保护造成巨大威胁
市文物局在前几年巡视检查的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对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显示:在32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存有1项以上安全隐患的单位有180处,占总数的60%;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需要整治的64处,占总数的20%。存在比较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占市级以上保护单位总数的6%;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7处,占市级以上保护单位总数的15%。国保单位98处中,有居民占用的17处,占国保总数的17.3%,办公使用18处,占国保单位总数18.4%,对社会开放的有63处,占国保总数的64.3%;市保单位224处中,有居民占用的47处,占市保总数的20.9%,单位占用的111处,占市保总数的49.6%,对社会开放单位68处占市保总数的29.5%。截止20xx年,属市级挂帐的安全隐患单位2处(东、西城各一处)。
2、社会矛盾也对文物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
20xx年,在钟、鼓楼发生的杀人刑事案件,端门认为纵火案件,提醒我们要研究文物安全新课题,防范社会矛盾对文物安全带来的威胁。其次,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近年来田野文物的安全越来越受到威胁,20xx年曾发生2起田野石刻被盗事件,盗窃者已于20xx年被抓获,追回了被盗石刻文物。这些案例提醒我们,文物防盗、防破坏的形势越来越严峻,需要在新形势下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3、安全隐患整治难度大
首先,由于我国特殊历史原因,散户居民和多家单位占用文物保护单位,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无偿获得的,如今要想搬迁腾退有相当大的难度。
其次,政策法规不健全。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有针对性的政策规定。现有的法规缺乏相应配套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搬迁腾退、居民补偿中的具体规定等,缺乏可操性。
第三,管理体制不顺。北京地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关系复杂,涉及中央、军队、市属、区属等不同单位,现有的管理体制无法有效协调和管理这种隶属关系复杂的文物保护单位,致使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难落实。
第四,资金投入仍显不足。虽然市政府每年增加排除文物安全隐患的资金投入,文物单位也筹集部分资金进行整改,但是要满足所有文物保护单位隐患彻底整治,而需资金缺口仍然巨大。
(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文物安全
1、领导重视,始终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局领导带领机关同志深入文物单位调查研究,紧紧围绕文物安全问题发动群众,集思广益。每周局长办公会的第一个议题就是文物安全工作,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讨论、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人力、物力、财力困难,指导、部署安全工作,协调、排解各种矛盾,想方设法解决消防、技防设施设备临时需要经费等问题,把文物安全作为文物局开展一切工作的“底线”,既视为“保底”工程来抓,又当作“系统工程”来做,努力使每个文博单位走出一条“制度完善、管理科学、技术先进、‘人机’结合、和谐统一”的“本质安全型”新路子,实现以个体安全保全局和谐的总目标。本着“先急后缓、先近后远、加大投入、力求长效”的原则,逐一实施帮教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局属23个单位首先实现“本质安全型”单位的同时,还帮助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8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4处相继实现“本质安全型”单位,有力地保障了文物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加大安全隐患整治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消防、技防设施。近几年,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在广泛宣传教育的同时,增加消防技防资金投入,完善安全设施。20xx年以来,先后解决了德胜门箭楼无消防水、东南城角楼无消防水和安徽会馆电路老化、戒台寺、太庙、钟鼓楼、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古观象台等单位消防安全方面的145项安全隐患,共涉及东城区、宣武区等12个区县的86个文物保护单位89处古建筑,其中世界文化遗产1处,全国重点文物单位3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4处,区保单位1处。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文物安全隐患整治形势依然严峻。如:会贤堂、杨椒山祠、康有为故居、京报馆、广化寺等的安全隐患急需整治。若要彻底解决安全隐患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据不完全统计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内及周边有居民4155户,要搬迁腾退,搬迁费就需4155户×80平米×每平米3万元=99.72亿元,政府不可能在短期内拿出这么巨大的资金实施搬迁,目前也只能采取临时措施,为居民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居民提高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等。
3、积极督促隐患整改。20xx年以来,我们通过媒体公布等方式,先后公布了54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的文保单位(06年16处,07年18处,08年20处),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现场指导等方法,积极督促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并从资金上给予积极协助,效果比较好。截止目前,公布的54处文保单位部分隐患单位已整改完毕,有的正在整改中。
二、狠抓制度落实,强化督查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20xx年我市颁布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禁改限”后文物保护单位为禁放点,以往制定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北京市博物馆条例》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北京市明十三陵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的基础上。确定了文保单位周边的禁放范围,20xx年11月颁布了北京市文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往制定颁发的一系列法规、规章的基础上,通过工作实践,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更新、完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文物保护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市文物局、区县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的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20xx年修改、印发了文物安全相关制度汇编(小红本)发到每个区县,每个文保单位,完善每个岗位的责任制度,让每个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明白自己岗位的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每个工作人员;单位领导与租赁单位、租赁单位负责人与员工)建立健全了一套文物安全责任制度体系。20xx年围绕“平安北京建设”平安文物行动”印发了文物安全相关文件汇编,结合08年奥运年的成功做法,研究制定并实施了文物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以制度做保障,强化责任追究,有效地促进了文物安全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制度落实,加强督导检查
对市级文保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本着“内外兼顾、全面防控”原则,突出四个重点:文保单位自身的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出租和经营性文保单位是否规范、内部人员思想是否稳定、文物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制发统一编号的制式检查记录单,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制发统一编号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巡视检查工作要求做到一勤二连三延伸”一勤”就是要勤转,要求每个队员每星期至少有三天以上在外面巡视检查,并将每次检查的结果记录在案。二连”就是将国保单位和市保单位连成串划成片,有专门小组负责,便于巡视。将区县文物管理部门的巡视检查同市文物局的巡视检查连接起来,以避免重复劳动。三延伸”就是视觉延伸—文保单位周边聘用文物保护员,听觉延伸—与文物爱好者建立广泛联系,脚的延伸—责成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人员每天将本单位及建控地带至少巡查一次,将发现的违反文物法行为及时报告市文物局。20xx年底以来,市文物局坚持对辖区内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每年2次以上巡视检查。连续对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的拈花寺、国立蒙藏学校、吕祖阁等54处文物保护单位的67家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依法制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的整治和管理。如:北京市少年宫、太庙、戒台寺、麦加利银行、南堂、钟鼓楼、云居寺、杨昌济故居等66个单位存在100余处长期未解决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的整治。等于一纸空文。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完善的制度如果不能落到实处。尤其是通过20xx年“平安奥运行动”20x文物安全年”和20xx年“平安文物行动”活动的开展,实践许多保障文物安全的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三防一反即防火防盗防破坏反恐怖”工作
面对新的文物安全形势,为实现20xx年文物安全年,落实20xx年“平安文物行动”,我们狠抓“三防一反”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技防设施,开放单位加强了安检措施,有效地保障了文物安全。
(四)以防为主,加强应急演练
在狠抓各项制度、措施落实的同时,结合我市文物工作的实际,专门研究制定了适应文物工作需要的多种应急预案,市文物局有全局的应急预案,各文博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盗窃事故应急预案、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破坏案件应急预案、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应急预案、雷击灾害应急预案、疫情灾害应急预案、大群体集中参观应急预案等应急处置预案,通过白天、夜间等不同时间突击检查,进行实战演练的方法,提高每个干部职工的事故应急自救、处置技能。
三、不断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务求实效
面对文物安全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不断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务求取得文物安全实效。
(一)建立文物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通过工作实践,20xx年首先在局属各单位全面构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以“三种级别防控方案”为框架,“八种保障机制”即领导决策机制、责任落实机制、运行保障机制、预警监控机制、宣传教育机制、协调联动机制、督查督导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为支撑的“文物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明确了文博系统从局长到每个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各级、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和责任范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划分“点位图”,在时间、空间上实现“零死角”,用制度明确责任,规范行为,保障文物安全。
(二)创新文物安全督查方法
在坚持落实文物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制度的同时,我们努力探索、实践保障文物安全的有效措施,创新文物督查方法。
一是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如化装成游客购票进入开放单位投掷模拟危险品,检查文保单位门卫门禁系统和重点文物部位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夜间投掷“闪光球”、“模拟炸药包”,检查夜间巡逻警卫制度的落实情况;投掷“烟饼”,检查应急制度的落实情况等等,这些措施有效地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
二是提高文物安全巡视检查工作的科技含量。20xx年,我局投入几十万元资金,建立了一套卫星检测系统,帮助我们准确地掌握辖区内文保单位的信息,及时发现文物违法违章问题,实现发现及时、执法及时、减少损失的目的。
各区县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文物安全、执法工作新格局。为加大巡视检查、执法力度,建立、完善了各项文物保护管理机制,如:建立区、乡镇、村三级网状监管机制;联合检查机制(与城管部门联合建立网格化管理系统,巡管员可以通过手中的终端,及时将违法行为的图片等信息资料反馈到监控中心,执法部门及时查处);多元化的宣传机制;重点单位重点时段保护机制;抢险修缮保护机制等,为及时掌握文物安全隐患和文物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区县文物安全工作督促、指导。近年来,我们充分调动区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强调属地监管责任,通过一系列督促、指导、考评办法和措施,积极督促、指导区县文物安全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两级之间的工作默契程度。
将18个区县文委和2个特区办事处分4个检查小组,20xx年。按照《北京市区县文化委员会文物安全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考评方案》和《检查项目及评分标准》于年中和年底,由四个检查小组采取相互交叉检查、交流的方式,分别对各区县(包括两个特区办事处)文物安全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交叉检查、考评,重点检查各区县的文物安全巡查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文物违章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情况、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文物安全基本情况掌握和档案完善情况、执法队伍建设、履职情况,文保单位的安全状况。尤其对各区县在文物安全和文物执法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区县政府和文委主要领导对文物工作的重视程度进行加分考评的办法,收到明显的效果。通过相互检查、交流学习,有效地促进了各区县(特区办事处)文物安全和文物执法工作。
四是开展文物安全专项行动。每当国家或北京市举办重大活动之前,我们都要采取专项行动进行地毯式检查,如“平安奥运行动”、“平安文物行动”、“雷霆行动”、“合围攻坚行动”、“安全教育月活动”等,在专项行动中,严格落实“五个必查”、严格执行“五个一律”要求;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结合文博单位实际,重点方面重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是开展联合检查,督促隐患整改。成立由市文物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如“雷霆行动”期间,联合执法19起,拆除违章建筑3处计140平米,打通消防通道2处,关闭了3家出租单位,立即整改了300多处消防隐患,为27个单位增加了消防、技防设施,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01份,为322家市保以上单位和48家社会重点博物馆建立了台帐,对54家重点隐患整改单位挂帐督办。
四、几点体会
回顾我市文物安全工作,我们体会到,任何成功实践的背后,都往往伴随着许多教训的汲取。认真反思工作实践,我们也正是在不断汲取“央视新址火灾”、“崇礼x”等他人安全事故的教训,不断总结提高中才得以健康发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是完成重大任务的力量源泉。实践是认识的先导,成功的实践靠统一的思想推进。充分认识文物安全工作在首都文物保护工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性,确立“安全大于天,责任重如山”思想观念。文物工作者必须要清楚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必须有对历史、对民族文化负责的强烈责任感,热爱本职,自觉地、积极地做好文物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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